1、護校隊隸屬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負責安全工作的副
校長直接領導和管理下,開展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工作。
2、依照校園出入管理規定,查驗出入校園的人員、車輛及有效
證件手續,嚴格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
3、有組織的對校園及周邊進行治安巡邏,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紀、
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駐校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
4、對學校的重點和要害部位安排專人進行看護,防范盜竊、破
壞、投毒和火災事故等案件的發生。如發現上述情況及時撥打110,
119 報警求助電話,并做好記錄和前期處置工作。
5、負責學生上放學期間校門口道路交通的安全。
6、協助駐校民警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學校內部大型集會和
文體娛樂活動的治安秩序。
7、協助駐校民警預防、制止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
案件發生。協助駐校民警查處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案
件。
8、收集校內外涉及師生安全的情報信息,及時向駐校民警進行
反饋。
9、承擔義務消防隊員的職責。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