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第二條 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第三條 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第四條 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第五條 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需保養一次。
第六條 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第七條 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第八條 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第九條 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第十條 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第十一條 每星期由駕駛員對車輛進行清潔兩次,主要負責清洗車輛外觀、車輛內部進行清潔以及車輛引擎清洗,保證車輛引擎無油垢,車身干凈整潔無異味。
第十二條 車輛分配與司機管理,以確保車輛定期清潔與維護。
第十三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司機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文件上簽字。
第十四條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未盡部分將會適時予以補充。
出站檢查員工作職責
服務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檢票員(發車員)崗位職責
服務組組長崗位工作職責
售票員崗位工作職責
售票班長(副班長)崗位職責
副站長(安全)工作職責
副站長(站務)工作職責
運輸公司的人員配置及崗位職責
專職司機的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汽車修理工崗位職責
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運輸型物流公司的人員配置及崗位職責
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值班站長崗位職責
司機班長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