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生產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系統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保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在本系統的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系統生產與安全生產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組織擬定本生產系統的安全生產年度、季度、月計劃;
4.組織擬定本生產系統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做好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負責落實礦山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的措施計劃;
6.組織參與制定涉及本生產系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涉及本生產系統的應急救援演練;
7.按規定全面檢查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的要立即上報。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采取部分停產或全部停產措施并撤離人員;
8.接到事故報告后,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同時及時上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9.負責礦山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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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裝煤組長崗位職責
上煤工崗位責任制
安檢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井口檢身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培訓主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檢科技術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通防科科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