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木料支撐,材料應剝皮,尖頭要鋸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準用彎曲大、尾徑小的雜料,層高在4m以內頂撐尾徑不小于8cm,5m以內不小于10cm,5m以上應經過設計。
⒉頂撐應從離地面50cm高設第一道水平撐,以后每增加2m增設一道。水平撐應縱橫向設置。
⒊頂撐接頭部位夾板不得小于三面,夾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鄰接頭應互相錯開。
⒋支撐底端地面應整平夯實,并加墊木,不得墊磚,調整高底的木楔要釘牢,木楔不宜墊得過高,(最好是2塊)。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⒍支模應接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⒎支設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4m高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⒏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送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用繩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亂扔。
⒑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縱橫水平撐、斜撐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道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間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封板等釘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門型架、鋼管等支模慶配套使用,按規定設置水平和剪刀撐。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應在安裝后將洞口蓋好。砼板上的予留洞應在拆模后將洞口蓋好。
⒖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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