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砌筑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作業;高度超過4m時,采用內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用外腳手架應設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方可砌筑,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3.腳手架上堆料量(均布荷載每m2不得超過200kg,集中荷載不超過150kg),碼磚高度不得超過3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不得超過二人,嚴禁用不穩固的工具或物體在架子上墊高操作。
4.砌筑作業面下方不得有人,交叉作業必須設置可靠、安全的防護隔離層,在架子上斬磚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的墜物必須牢固。不得站在墻頂上行走、作業。
5.人工用手推車運磚,兩車前后距離平地上不得小于2m,坡道上不得小于10m。裝磚時應先取高處,后取低處,分層按順序拿取。采用垂直運輸,嚴禁超載。
6.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設備、現場環境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要認真查看施工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7.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立即向上級報告。未經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批準,嚴禁恢復作業,緊急處理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指揮下進行作業。
8.作業中發生事故,必須及時搶救受傷人員,迅速報告上級,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搶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擴大或人員傷害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搶救。
9.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后不得隨意拆改和移動,如作業要求必須拆改和移動時,須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和移動。腳手架嚴禁搭探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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