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體、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有單位工程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楚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2、拆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作業;
2)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在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加固;
3)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按JGJ 130-2001第6.4.2條第4款。第 6.6.3條第1、2款的規定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4)外架拆除人員必須持有《特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架子工進行作業,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在架上作業的工人應穿防滑鞋和配掛好安全帶,為了便于作業和安全,腳下應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不得有探頭板。
6)架上作業人員應作好分工和配合,傳遞桿件時應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
7)對每完成一道工序,要相互詢問并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8)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必須全部清除,不要留在架子上,而且要形成穩定結構。
9)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不得單人進行裝設較重桿配件和其它易發生失衡、脫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業。
10)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架子上作業時嬉戲,打鬧,躺臥,嚴禁攀爬腳手架。
11)工字鋼拆除或割除過程中電焊機或氣焊作業須在下方設置接火斗。
12)操作人員一定要注意安全帶正確佩戴以及用電安全。
13) 外架拆除過程中的墻體拉結部位腳手眼砼封堵必須配合完成。
14)外架拆除過程中施工電梯必須全程配合。
3、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構配件嚴禁拋擲地面;
2)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按JGJ 130-2001第8.1.2~8.1.5條的規定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并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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