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電;
1、當電爐具備送電條件,并得到班長要電指示后方可聯系送電。
2、送電前必須交三相電極同時提起,送電后沖擊電流,1800kVA爐不能超過70A,5000KVA爐不能超過60A.
3、按要電電鈴三下,等電站回鈴后再按三下,表示具備送電條件,電站即送電,電爐即通電運行。
4、送電后要根據電極軟硬及停爐時間長短決定電流增長速度,配電工應絕對聽從班長指揮,不得自行其事。
5、送電后立即在運行記錄上記下送電時間。
二、停電
A、計劃停電
1、當出完爐班長命令停電時,將三相電極提起,一次電流降至1800KVA爐70A、5000KVA爐50A。
2、按鈴通知電站要求停電。
3、停電后將三相電極下降至最低位置。
4、計劃停電不得用緊急停電。
5、停電后每小時活動電極一次,4小時后每2小時活動一次,防止電極與爐料粘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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