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全要求
1.電氣安裝、維修工程的施工應執行國家和電業部門有關專業規程。
2.電工應經專業培訓,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許可證,方可從事電工作業。
3.任何電氣線路及設備在未查明無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進行電器線路和設備維修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掛設“有人操作,禁止使用”的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
4.電氣設備及線路絕緣有破損或帶電部分外露及地運行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切斷電源停止工作,修復后方可繼續使用。
5.普通絕緣導線不準在地面、鋼結構框架、腳手架及其它工作面上拖拉。移動式電氣設備應使用橡膠護套電纜。
6. 0.15KW以下的電氣設備可使用插銷;0.15KW~0.45KW的電氣設備應使用開關;0.45KW以上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7.三相設備應用四孔插座,單相設備應用三孔插座,保護接地或接零應接在正上孔。三相插座相線應接于右孔。不準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共用一根導線,應從接地干線上引下專用保護零線。
8.不同電源,不同電壓的插座應有明顯標志。
9.保險器應裝在電源的相線上,熔斷線的熔斷電流應與短路電流相匹配,不準改變熔斷線的直徑或用其它金屬線代替熔斷線。
10.作業前必須佩戴和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器、絕緣棒、絕緣墊等安全用具和絕緣工具。安全用具和絕緣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使用。不準踝足穿絕緣靴。
11.電工用安全用具應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到期未經耐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電纜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外線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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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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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