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電柱坑時,應防止溝坑邊土塌落,當發現坑邊有裂紋或不斷落土等危險征兆時,應采取加固、支護措施。
2、電柱豎立,應遵守下列規定:
(1)豎立電柱應由專人指揮,密切配合。
(2)使用叉桿豎立時,應防止叉桿脫落及電柱根部移出坑外,當電柱升到70度角后應緩速進行。
(3)電柱立起時,應使用叉桿相應叉立,使其保持垂直。柱坑分層填平夯實后,方可拆除臨時拉線和叉桿。
3、登桿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登木電柱進行作業時,當檢查電柱根部和橫擔是否牢固時,登桿作業應有專人配合與監護。
(2)采用三角板登桿作業,其鉤子不得倒鉤,防止滑落。使用腳扣應按電柱直徑選擇。
(3)穿越帶電導線架線時,應在停電后進行作業。如低壓線路不能停電時,應在穿越帶電體的兩側搭設隔離架或跨越架。
(4)緊線時,應緩慢用力拉起導線,并檢查有否掛住或打結情況,防止導線受力突然蹦起或拉斷。
(5)登桿、掛線或緊線時,桿下、導線或掛線下方不得有人。
(6)進行上述帶電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無極繩索、絕緣安全帶。
4、拆線及倒桿工作,應在綁好拉繩后進行。
5、在帶電的桿(電桿)、塔(塔架)上進行帶電作業時,其作業人員及其所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在帶電線路桿、塔上作業的最小安全距離
|
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距離(m) |
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距離(m) |
|
10 及以下 |
0.70 |
154 |
2.00 |
|
20 ~ 50 |
1.00 |
220 |
3.00 |
|
44 |
1.20 |
330 |
4.00 |
|
60 ~ 110 |
1.50 |
? |
? |
6、在靠近帶電線路進行作業,有可能接近帶電導線至危險距離以內,作業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與帶電導線接近至危險距離。
(2)在導線和地線上進行作業時,必須在作業地點就地接地。
(3)牽引繩索和拉繩等至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應符合本規程表4中的規定。
(4)所用絞車等牽引工具,必須就地接地。
臨近或交叉帶電線路作業最小安全距離
|
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距離(m) |
電壓等級(kv) |
最小安全距離(m) |
|
10 及以下 |
1.00 |
154 ~ 220 |
4.00 |
|
20 ~ 40 |
2.50 |
330 |
5.00 |
|
60 ~ 110 |
3.00 |
? |
? |
7、在帶電線路下方進行架設導線、地線等作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導線、地線產生跳動或過度牽引而與帶電導線接近本規程表4中的危險距離。
8、在帶電線路上方進行停電線路的放線或架設導線、地線及更換絕緣子等的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滿足下列要求:
(1)應按要求搭設跨越架,檢修線路用的導線、地線、牽引繩索等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大于本規程表4中的規定值。
(2)應有防止導線、地線脫離、滑跑等的安全保護措施。
9、在發電廠、變電所出入口處,或在線路中間有其他線路靠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線路確已停電和裝設接地線后,并在停電線路的各桿、塔下面設置明顯標志,然后進行作業。作業時各桿、塔下設專人監護。
10、在桿、塔上進行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進入帶電側或在該側橫擔上放置任何物件。
11、綁線應在桿、塔下繞成小盤再帶到桿、塔上使用。
12、向桿、塔上吊運或向下方落工具、材料等物件時,應使用絕緣無極繩圈進行傳遞,并應保持本規程表4中規定的安全距離。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電纜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外線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水電維修操作規程
電纜管理工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