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規范維修電工的操作,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電工的維修、操作管理
3.內容
3.1維修電工必須持有國家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勞資機構規定驗印的電工技術等級證書及相應的操作證,并經體檢合格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3.2檢修時必須兩人以上,同時檢查工具、儀表和防護用品是否完好。
3.3 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任何情況下必須有二人在場方能進行電氣檢修工作。
3.4電氣設備在運轉中,不準進行拆裝檢修,必須停電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掛上警告牌,并驗明無電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帶電操作。必須帶電操作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鞋,戴工作帽,站在絕緣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時候只允許接觸一根帶電電線。
3.6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嚴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設置臨時遮攔,懸掛警告牌,并由專人監護,施工中應使用手柄等部位絕緣情況良好的工器具,嚴禁使用鋼卷尺。
3.7登高操作應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須有防護措施,上下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3.8臨時工作中斷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確認已斷開電源,并驗明無電。
3.9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3.10由專業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或其帶動的機械時,維修電工要進行登記,并注明停電時間。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并登記送電時間。
3.11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來滅火。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電纜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外線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水電維修操作規程
電纜管理工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