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事故時,工作人員必須沉著、果斷、忙而不忙,迅速正確的進行操作處理,以免擴大事故,具體要求以下:
1、迅速尋找并解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發展,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
2、改變運行方式,使供電恢復正常。
二、處理事故時,除領導和有關人員外,其它外來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或留在事故現場。
三、工作人員應及時、準確地將事故發生的全部情況匯報給集控室和廠長。
四、發生下列事故時,應作下列處理方法:
1、越級跳閘時,先檢查是配電室內哪臺設備所引起的,查明原因,斷開故障設備,盡快恢復其它設備供電;
2、高壓故障引起停電時,斷開低壓配電柜總進線控制開關,待變壓器故障解除后,恢復供電。
3、室內電纜著火,為避免事故擴大,可斷開總電源后先進行滅火,查清原因后,處理完故障后方可送電。
?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電纜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外線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水電維修操作規程
電纜管理工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