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制度
1)變配電站進行的一切操作均為依照命令執行,并按規程的規定填寫操作票,經審核無誤后按順序進行。
2)操作時應盡可能在負荷最小時進行,除事故和緊急情況外,禁止在負荷最大時操作。
3)在正常運行條件下,進行倒閘操作的規定如下。
①對于操作人員一次只給一個任務(包括與改變接線方式有關的一系列操作)。
②操作時必須2人執行,值班長為操作監護人,值班員為操作人,監護人應監護操作人的正確性,并給操作人朗讀操作內容,操作人核對編號無誤后執行。
③對監護人發布的命令有疑問時,應停止操作,經重新檢查無誤后再進行操作。
④刀閘不允許帶負荷操作,當油開關拉開后方可拉開刀閘,送電時應先合上刀閘而后合上油開關。
⑤回路中未設置油開關時,可用刀閘進行下列操作。
a合上或拉開儀表用變壓器。
b.合上或拉開母線與其他設備的電容電流。
C.合上或拉開下列容量的無載電力變壓器:
10kV及以下,容量不超過370kVA;
>22kV及以下,容量不超過560kVA;
>35kV及以下,容量不超過1000kVA
4)接到操作命令時,應認真執行。先審查工作票內容,再填寫操作票,經審查后方可操作,嚴禁約時停送電。
5)操作完畢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再次檢查已拉開電源的刀閘位置、標示牌、接地線是否正確,并親自用手觸摸已停電的設備,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6)檢修完畢,值班長、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是否清潔等,然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辦理工作終結手續。
7)工作終結,值班人員應到現場檢查無問題后,依次拆除安全措施,恢復常設遮欄,得到命令后,方可送電。
(2)停送電須知
1)通過油開關控制的設備、線路的停電工作,必須先將油開關拉開,再拉各有關刀閘,送電時先合上刀閘再合上油開關。
2)沒有油開關的控制設備、線路停電,先將負荷側刀閘全部拉開,再拉電源側刀閘及保險。送電時,先合電源側總刀閘及保險。再合上負荷側刀閘。
(3)停送電前的安全組織措施
1)停電。接到停電命令后,由值班長填寫操作票,做好下列工作。
①監護人和操作人必須了解操作范圍和順序。
②拉閘桿、驗電器、接地線、扳手、遮欄、絕緣手套、絕緣鞋、關閉鑰匙等齊全并詳細檢查。
③正確執行操作票所列各項內容,并做好必要的記錄。
2)送電。
①送電前必須詳細檢查開關、刀閘是否在斷開的位置。
②接到工作票,值班長填寫操作票,核對無誤后執行操作。
③檢查交直流保險器及操作電源,操作把手應在掉閘位置。
④檢查繼電器信號應為正常位置。
⑤檢查接地裝置必須全部拆除
⑥檢查主變壓器二次側開關在斷開位置。
⑦收回工作票應簽字。
⑧送電操作,待用電單位申請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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