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壓隔離開關停送電操作順序:
(一)斷電操作順序:
1、斷開低壓各分路空氣開關,隔離開關;
2、斷開低壓總開關;
3、斷開低壓隔離開關
(二)送電操作順序和斷電順序相反。
二、停電后,應在配電裝置操作手柄上或適當位置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在無人看守的場所,掛牌后應加鎖。
三、設備合閘無電時,應立即將操作開關斷開,查清原因,進行處理,遇突然停電應立即將該設備電源開關斷開,查清原因,進行處理。
四、停電設備的各端,應有明顯的斷開點,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的操動機構(操作機構)上應加鎖。
五、使用驗電筆驗電時,要在施工設備進出線兩側進行,確認確實無電后,在施工設備各可能送電的方向,掛好接地線。
六、操作完成后,要認真填寫好停送電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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