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進行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和學習,經過考試取得職業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培訓內容如下:
1.1 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吨腥A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粉塵危害分級監察規定》、《國務院關于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管理辦法》、《國務院關于修改〈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工廠安全衛生規程》等。
1.2 熟知本崗位職業危害因素防護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規定限值。作業場所的噪聲,不應超過85dB(A)。大于85dB(A)時,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時,還應采取降低作業場所噪聲的措施。
衛生限值職業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5dB(A)。職業接觸4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8dB(A)
職業接觸2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1dB(A)
職業接觸1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4dB(A)
職業接觸0.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7dB(A)
職業接觸0.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0dB(A)
職業接觸0.1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過115 dB(A)
1.4 掌握發生職業健康危害事故時應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識。
1.4.1 發生噪聲危害癥狀者,迅速撤離至安靜的地方休息。
1.4.2 造成耳朵聽力下降、身體不適等情況到醫院接受治療。
2. 進入現場作業前必須佩戴完好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靜音耳塞、隔音耳罩等。
3. 進入作業場所首先檢查設備靜音設備或隔音裝置是否完好(包括設備減振裝置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然不能解決噪音超過規定時,停止作業并向相關部門如實反映。
4. 下班后,檢查職業健康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換,否則不得進行下班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