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瓶站操作人員,需經安全技術教育,了解有關安全知識,掌握防范措施和安全運行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操作。
2.乙炔瓶站的建立,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供氣量超過10立方米/分的乙炔發生裝置,應有獨立的站房。站房與庫房都應置于避雷保護區域內。
3.移動式乙炔發生器應注意布設場所的安全,不得到處亂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避開: (1)電氣線路、行車滑線的下方,有可能形成電氣回路金屬物;
(2)高溫源、火花濺落點,明火點距離小于10米時;
(3)有震動、物體打擊可能的地點;
(4)空壓機、通風機的吸氣口上方或前方附近有浮筒式乙炔發生器,禁止在室內使用。
乙炔站房(或乙炔發生間),電石庫房內不得裝設和使用電鐘、電話等能產生火花的電氣器具或儀表,應選用密閉防爆型器材。
4.站房內允許冬季取暖時,不得用電熱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熱器,以免積塵及靜電感應,并應離乙炔發生器1米以上,當氣溫在0℃以下時,可以用氯化鈉的水溶液代替發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凍發生。乙炔發生器管道凍結可用熱水解凍。移動式乙炔發生器在夏季應遮陽,防高溫和熱輻射。
5.禁止將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建筑物用作乙炔站房和電石庫房,電石庫房不得漏雨。室內應通風良好,但不得采用旋轉式排風裝置(或風帽),宜采用自然通風。
6.操作工人必須會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抽煙,站內禁止帶入引火工具。電石庫禁止帶水入內,站內人員禁止穿戴化纖衣物和釘鞋,應定期檢查室內乙炔含量。
7.使用前應檢查乙炔發生器的安全裝置、管路、閥門和操縱機構等,確定正常后,才能加水和電石。
所灌注的水應清潔,無雜質和無油污。
8.乙炔發生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禁止用紫銅和含銅量超過70%的合金。修理時禁用銀焊、銅焊。
9.乙炔發生器使用的電石塊粒度及用量應符合規定。禁止將電石粒度小于2毫米的粉末及尺寸大于80毫米的電石塊投入電石籃中或在電石渣池內處理。在操作間,禁止存放電石。
10.設備運行時,操作者應密切注意各部位壓力和溫度的變化。若發現壓力表讀數驟升或有氣體從安全閥逸出,或者啟動數分鐘,壓力表的指針沒有上升(冬季緩慢上升)應停止作業,排除故障。嚴禁超出規定壓力和溫度。防爆膜(片)、壓力表、溫度計、水位表、安全閥、回火防止器及給水調節器必須保證靈敏完好。安全閥、壓力表應定期校驗,并加鉛封方能使用。
防爆膜(片)禁止用橡皮墊取代,防爆膜(片)應每周更新一次,每班使用時應檢查。
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必須排污,灌水保持一定水位。防爆片必須每年至少更換一次。
回火防止器使用中應垂直立放,每個崗位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割)炬使用。
干式回火防止器應檢查是否堵塞,如有堵塞可將阻火元件浸入丙酮中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再用。
壓力容器操作工操作規程
施工電梯操作規程
燃生物質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雜物電梯監督檢驗規程
MH-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橋吊(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程
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