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又稱個體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勞動中為抵御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而穿戴和配備的各種物品的總稱。盡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采用了多種安全防護措施,但由于條件限制,仍會存在一些不安全、不衛生的因素,對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構成威脅。因此,勞動防護用品就成為保護勞動者的最后一道防線。
一、勞動防護用品概述
1、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認識
(1)勞動防護用品是一種輔助性的安全措施。勞動防護用品在一定程度上只能延緩或減輕有害因素對人體安全、健康的傷害,要從根本上解決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應從加強安全管理、實現生產設備及作業環境的本質安全上著手。
(2)根據實際需要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根據實現安全生產、防止職業性傷害的實際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制定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標準,使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在種類、數量性能上與實際需要相適宜,物盡其用,不致造成資金和物資的浪費。
(3)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有相當數量職工,包括一些領導,都將勞動防護用品誤認為是生活福利待遇,多多益善,以致盲目提高發放標準,或者片面追求樣式,使勞動防護用品失去了應有的保護作用。
(4)保證質量,安全可靠。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護品、防塵防毒面具等,必須根據特定工種的要求配備齊全,保證質量,并建立定期檢驗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準使用。另外,在一些特定的作業場所中,要注意勞動防護用品的適用性,如在易燃易爆、有灼傷和靜電發生的場所,就嚴禁職工穿用化纖類防護用品。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1、按照用途和防護部位分類
(1)以防止傷亡事故為目的的安全護品,主要包括:
1)防墜落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網等;
2)防沖擊用品,如安全帽、防沖擊護目鏡等;
3)防觸電用品,如絕緣服、絕緣鞋、等電位工作服等;
4)防機械外傷用品,如防刺、割、絞碾、磨損用的防護服、鞋、手套等;
5)防酸堿用品,如耐酸堿手套、防護服和靴等;
6)耐油用品,如耐油防護服、鞋和靴等;
7)防水用品,如膠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險手套等;
8)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預防職業病為目的的勞動衛生護品,主要包括:
1)防塵用品,如防塵口罩、防塵服等;
2)防毒用品,如防毒口罩、防毒服等;
3)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線服、鉛玻璃眼鏡等;
4)防熱輻射用品,如隔熱防火服、防輻射隔熱面罩、電焊手套、有機防護眼鏡等;
5)防噪聲用品,入耳塞、耳罩、耳帽等。
(3)按人體防護部位分類。根據《勞動防護用品分類代碼》的規定,我國實行以人體防護部位的分類標準,將勞動防護用品分為9類:
1)頭部防護用品。頭部防護用品是為了防御頭部不受外來物體打擊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配備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防塵帽、防寒帽等9類產品。安全帽具備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及一些特殊技術性能要求,如爐前作業要求阻燃性能,坑道作業要求傾向剛性,易燃易爆場所要求抗靜電等。安全帽的使用壽命在3年左右,當過長地暴露在紫外線或者受到反復沖擊時,其壽命會縮短。
2)呼吸器官防護用品。呼吸器官防護用品是為了防御有害物質從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新鮮空氣,以保證在塵、毒污染或缺氧環境中作業人員能正常呼吸的防護用品。按防護功能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過濾呼吸保護器,它可去除污染而使空氣凈化,如防塵口罩、防毒面具等;另一類是供氣式呼吸保護器,它可向佩戴者提供潔凈空氣,如壓縮空氣呼吸器等。
3)眼面部防護用品。眼面部防護用品是為了預防煙、塵、金屬火花及飛屑、熱、電磁輻射、化學品飛濺等傷害眼睛或面部的護品。根據防護功能,大致可分為防塵、防水、防強光等9類。目前我國生產和使用較為普遍的有三種:焊接護目鏡及面罩,其作用是防止非電離輻射、金屬火花和煙塵等危害;爐窖護目鏡,其作用是預防爐、窖口輻射出的紅外線和少量可見光、紫外線對眼睛的危害;防沖擊眼護具,其作用是預防鐵屑、灰砂、碎石等外來物對眼睛的沖擊傷害。
4)聽覺器官防護用品。聽覺器官防護用品是為了預防噪聲對人體引起的不良影響的防護用品。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置放于耳道內的耳塞,使用時要特別注意耳塞的清潔問題及耳塞與使用者耳道的匹配問題;另一類是置于外耳外的耳罩,使用時要順著耳形戴好,并注意檢查罩殼有無裂紋和漏氣現象;第三類是覆蓋于頭部的防噪聲頭盔,一般有軟式(如航空帽)和硬式兩種。
5)手部防護用品。通常稱為勞動防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作用。按照防護功能分為一般防護手套、防酸堿手套、防寒手套、絕緣手套、防高溫手套等12類。使用時要考慮到舒適、靈活的要求和防高溫的需要及可能用其抓起的物件的種類條件的需要等,還要考慮使用者遇到的危險因素,如是否有存在被卷到機器中去的危險。
6)足部防護用品。通常稱為勞動防護鞋,是防止生產勞動過程中有害物質或外逸能量損傷勞動者足部的護品。按照功能分為防水鞋、防寒鞋、防靜電鞋、防酸堿鞋、電絕緣鞋等13類。根據防護鞋功能的需要,所有防護鞋都應滿足如下要求:防護鞋外底必須具有防滑塊;鞋后跟應具有適宜的高度;鞋幫材料要耐磨且透濕性好;鞋后跟具有緩沖性,能瞬間吸收能量。
7)軀干防護用品。軀干防護用品即防護服,按照防護功能分為普通防護服、防水服、防寒服、阻燃服、防電磁輻射服等14種。防護服的主要功能是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免受勞動環境中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因素的傷害。防護服除安全可靠,適合作業場所的需要外,還要舒適大方,適合行業特點。
8)護膚用品。護膚用品用于防止皮膚外露部分(主要是面、手)受到化學、物理等因素(如酸堿溶液、漆類、紫外線、微生物等))的侵害。護膚品一般是在整個勞動過程中使用,上崗時涂抹,下班后清洗,可起一定隔離作用。按照防護功能,分為防曬、放射線、防油、防酸、防堿等類。
9)防墜落用品,防墜落用品是為了防止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的護品,主要有安全帶和安全網兩種。
2、按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性能分類
勞動防護用品還可以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與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使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預防或減輕嚴重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是指除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外的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分為如下6大類:
(1)頭部護具類,如安全帽等。
(2)呼吸護具類,如防塵口罩、過濾式防毒面具、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等。
(3)眼(面)護具類,如焊接眼面護具、防沖擊波眼護具等。
(4)防護服類,如阻燃防護服、防酸工作服、防靜電工作服等。
(5)防護鞋類,如防靜電鞋、防穿刺鞋、電絕緣鞋、耐酸堿皮膠靴、耐酸堿皮鞋等。
(6)防墜落護具等,如安全帶、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立網等。
三、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
1、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要求
防護用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核發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其基本要求是:
(1)嚴格保證質量。
(2)所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要求,不能對人體構成新的危害。
(3)使用方便舒適,不影響正常操作。
2、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要求
企業應當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企業在發放和管理勞動防護用品應做到:
(1)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和“一標志”,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安全標志,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并應按照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2)根據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用。
(3)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
(4)建立健全防護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并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四、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1、正確選用和堅持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必須根據工作場所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確、合理地選用護品,并養成只要上崗作業就按要求穿戴防護用品的良好習慣。在生產設備和作業環境尚未實現本質安全的情況下,勞動防護用品仍不失為減少事故、減輕傷害程度的一種有效措施。但由于設計或制作上的原因,一些勞動防護用品穿戴后會使人感到不舒適、不靈活,有的很笨重,使得職工不愿穿戴;還有的職工怕麻煩,覺得穿不穿兩可。因此,班組長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職工真正認識到勞動防護用品對保障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作用,自覺地按照規定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2、通過教育培訓,使職工做到“三會”
“三會”即會檢查護品的安全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維護保養護品。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對使用者來說至關重要,有時甚至是性命攸關的問題。如安全帶在使用中發生斷裂,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此,職工必須掌握所使用的防護用品的性能、要求,能發現存在的缺陷和質量問題,保證其使用安全。其次,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其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職工必須了解護品正確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避免在工作中遭受不應有的傷害。再次,要掌握防護用品維護和保養的方法,特別是對安全帽、安全帶等一些特殊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和保養,保持其良好性能。
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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