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勞動部門近日表示,該市市區2009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將全面上調。據悉,此次市區工傷保險調整的受益對象包括:因工致殘一至四級者;因工致殘五至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已辦理脫離工作崗位手續,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在職人員;因工死亡職工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界定年限為2009年6月30日前。調整內容包括傷殘津貼、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按照規定,津貼標準在原有基礎上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72.5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62.9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53.4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43.8元。五、六級傷殘津貼系數調至1.1019。護理費最高增加95.8元,配偶撫恤金漲了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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