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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將不再認定為工傷,日前,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了《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取消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認定為工傷”的規定,引起了普通百姓尤其是上班族的熱議。記者日前獲悉,保險公司已經將健康意外險作為研究重點,欲彌補社保在上下班途中保障的缺失。
交強險存保障漏洞
據悉,該條例修改的背景是,在2003年制定工傷保險條例的時候,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沒有充分的救濟渠道,而隨著2006年頒布實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道路交通事故有了相應的救濟渠道。
也就是說,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可以從交強險得到補償,此外,還可通過民事賠償的途徑解決。
美亞保險健康意外險部負責人潘韶輝則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后盡管有交強險賠償,但其補償標準較低,此外,還可能存在車輛屬于“黑戶”,沒有辦理交強險或車輛肇事逃逸等無法獲賠的情況,而其它民事索賠也存在難度大、執行難的問題。
據了解,目前交強險的賠償限額為12.2萬元,對于有責任一方,死亡傷殘、醫療費用以及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分別為11萬元、1萬元及2000元,賠償額度較低。此外,保險業內人士表示,一般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少則幾萬,多則達幾十萬,而社會醫療保險在統籌基金的應用上通常規定了最高支付限額,在藥品的應用等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建議可購買住院補貼類商業健康保險或商業醫療保險來彌補社保費用報銷不足的部分。
“新工傷”險種接棒
據了解,針對“新工傷”問題,已有保險公司著手推出針對性產品。近期美亞保險推出了一款“安康無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計劃,該計劃特別針對“乘坐公共交通”經常發生的風險提高了醫藥補償賠償限額,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醫療費用在承保范圍內可獲得100%的報銷,不設免賠額及理賠次數限制,每次事故的最高報銷額度可達2萬元,且治療和用藥不受社保范圍的限制。
此前,不少保險公司推出為乘坐交通工具期間提供保障的險種,如保障范圍涵蓋乘坐汽車、輪船、火車、地鐵、出租車等交通工具,大多包括意外身故、殘疾保障,也有個別險種提供意外醫療補償。
保險業內人士表示,交通工具意外險保障期間相對較短,一般包括7天、15天甚至1年的險種,更適合短期投保,投保人在選擇此類產品時應關注保險責任是否涵蓋醫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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