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職后查出患有職業病,卻遭遇原公司不認賬,診療費無著,河南“開胸驗肺”者張海超的遭遇音猶在耳。不過,從明年開始,蘇州職工將不會再有類似遭遇。
近日,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臺《關于職業病人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待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該市職工不管何時查處患有職業病,只要參加了社會保險,醫?;鸲紩凑找幷陆o予醫療費結付。該《意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見》規定,凡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正常繳費的,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社保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按規定結付;對于存在勞動關系的現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職工的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且現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并正常繳費的,職工的職業病治療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結付,其它工傷保險待遇由先前造成職業傷害的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退休以后,首次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同樣可以享受相關保險待遇。《意見》明確,已按月領取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治療職業病的醫療和康復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結付。經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首次診斷為職業病時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作為計發基數。
《意見》同時規定,被首次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時,職工與造成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不符合享受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由造成職業危害的最后用人單位承擔;最后用人單位已破產、關閉、撤消的,由其原主管部門承擔;最后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由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用人單位承擔。
此外,《意見》特別明確,凡依法獲得有資質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首次診斷或者鑒定為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均可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職業病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將不再進行新的調查核實。
我國建成世界最大工傷保障體系
煙臺將4類特定從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
推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
多省份發文明確:“超齡”農民工可參…
工傷死亡“搶救48小時”之限有爭議
川渝居民工傷保險互認從2020年7月開…
兩部門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
男教師加班用餐猝死四次認定不屬工傷…
最高法發布審理工傷保險司法解釋 四…
工傷保險再出重大政策 各類工地流動…
男教師加班用餐猝死四次認定不屬工傷…
湖北: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才能開工…
兩部門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a>
川渝居民工傷保險互認從2020年7月開…
新修工傷保險條例發布 工亡補助金提…
湖南用人單位的職工雇工均可按規定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