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負責經濟和社會事務綜合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簡稱綜合管理部門),對本部門業務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下列安全生產責任:
?。ㄒ唬踩a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定、決議和工作部署貫徹到負責監管的行業(領域),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根據上級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監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依法對監管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糾正和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調查研究監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制定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并監督落實;
?。ㄎ澹┙⒔∪O管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督促責任單位制定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并監督落實;
?。┙⒔∪鞠到y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并對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ㄆ撸└鶕ǘǖ臋嘞?、條件和程序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并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ò耍┙⒈O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ň牛┙M織監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并依法配合調查處理事故。
第十五條 行業(領域)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決定、決議和工作部署傳達貫徹到本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ǘ┙M織制定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ㄈ└鶕拘袠I(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依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定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對策措施,并督促落實;
(四)根據本級人民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分解落實到本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并采取考核獎懲措施確保達標;
(五)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促責任單位排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贫ū拘袠I(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ㄆ撸┙M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有下屬生產經營單位的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其監管或者下屬的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領域)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對其監管或者下屬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和獎懲。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部門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責任:
(一)貫徹上級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決定、決議和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部門涉及工作范圍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并組織和監督落實;
?。ǘ├媒洕鐣芾砗褪袌霰O管手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充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投入,促進安全生產事業發展;
?。ㄈ├媒洕鐣暧^調控手段,控制存在重大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項目的發展,大力推廣先進的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成果;
?。ㄋ模├眯姓S可和審核機制,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
第十八條 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與第十四條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有重疊的,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按照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
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與第十五條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有重疊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有下屬生產經營單位的有關部門按照第十六條的規定承擔。
第十九條 有關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對本部門管轄的行業(領域)、下屬或者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業務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其分管業務范圍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四章 重點行業(領域)及其環節部門責任
第二十條 涉及非煤礦山管理的有關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并承擔相應環節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礦產資源管理部門履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職責,負責礦界勘定、礦產資源利用方案審批,行使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行政許可權,對行政許可過錯造成礦界交叉、礦權重疊導致的安全生產問題負責;
(二)安監部門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行使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權,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把關和安全監督檢查,查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非煤礦山立項審批的部門,履行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負責督促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事故防范責任;
(三)公安部門行使礦山爆破單位、爆破人員從業資質和民用爆破器材購買、運輸環節的行政許可權,負責相應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相應環節的違法行為;
?。ㄋ模ξ唇浺婪ㄔS可擅自采礦或者以采代探、越界開采行為的,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礦產資源管理部門牽頭,公安、安監、煤監、環保、工商、電監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實施打擊和取締非法采礦活動,搗毀非法采礦點,并由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