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道局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高處作業項目的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制定、作業票申報、審批等內容。
???????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管道局所屬各單位、直屬機構、各工程施工項目部及為局服務的分包商。
??????? 第二章 職? 責
??????? 第五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高處作業許可管理程序或實施細則;施工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培訓、監督和考核;安全部門提供支持和指導。
??????? 第六條? 員工接受高處作業培訓,執行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參與高處作業的審核,并提出改進建議。
??????? 第七條? 作業人員
??????? 1.按要求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 2.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和相關安全規定。
??????? 第三章 高處作業分級
??????? 第八條? 高度在2~5m(含2m),稱為一級高處作業;高度在5~15m(含5m),稱為二級高處作業;高度在15~30m(含15m),稱為三級高處作業;高度在30m(含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 第九條? 以下為特殊高處作業:陣風風力在六級以上;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高處作業;在降雪時進行高處作業;在降雨時進行高處作業;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高處作業;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在無立足點或無牢固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險高處作業;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燒的區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高處作業;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化工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高處作業;在塔、釜、爐、罐等化工容器等設備內進行高處作業。
??????? 第四章 管理要求
??????? 第十條? 基本要求:
??????? 1.墜落防護應通過采取消除墜落危害、墜落預防和墜落控制等措施來實現。墜落防護措施的優先選擇順序如下:
??????? --盡量選擇在地面作業,避免高處作業;
??????? --設置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
??????? --使用工作平臺,如腳手架或帶升降的工作平臺等;
??????? --使用邊緣限位安全繩,以避免作業人員的身體靠近高處作業的邊緣;
??????? --使用墜落保護裝備,如配備緩沖裝置的全身式安全帶和安全繩。
??????? 如果以上防護措施無法實施,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 2.高處作業實行作業許可,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參見《管道局作業許可管理辦法》。
??????? 3.對于頻繁的高處作業活動,如更換路燈等,進行了風險識別和控制,并有操作規程或方案,可不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 4.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培訓。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嚴重關節炎、手腳殘疾、飲酒或服用嗜睡、興奮等藥物的人員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 第十一條? 消除墜落危害
??????? 1.在作業項目的設計和計劃階段,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高處墜落的可能性,制定設計方案,選擇安全可靠的工程技術措施和作業方式,避免高處作業。
??????? 2.在設計階段應考慮減少或消除攀爬臨時梯子的風險,確定提供永久性樓梯和護欄。在安裝永久性護欄系統時,應盡可能在地面進行。
??????? 3.在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凡涉及高處作業,尤其是屋頂作業、大型設備的施工、架設鋼結構等作業,應制定墜落保護計劃。墜落保護計劃指南參見附錄 A。
??????? 4.設計人員應能夠識別墜落危害,熟悉墜落預防技術、墜落保護設備的結構和操作規程。在設計階段就應對可能發生墜落的部位設置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
??????? 5.各單位、項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在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開展風險識別工作,將識別出的風險對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并推薦合適的墜落保護措施與設備。
??????? 第十二條? 墜落預防
??????? 1.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墜落危害,應通過改善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來預防墜落,如安裝樓梯、護欄、屏障、行程限制系統、逃生裝置等。
??????? 2.應避免臨邊作業,盡可能在地面預制好裝設纜繩、護欄等設施的固定點,避免在高處進行作業。如必須進行臨邊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 3.應預先評估,在合適位置預制錨固點、吊繩及安全帶的固定點。
??????? 4.盡可能采用腳手架、操作平臺和升降機等作為安全作業平臺。高空電纜橋架作業(安裝和放線)應設置作業平臺。
??????? 5.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禁止在平臺、孔洞邊緣、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
??????? 6.梯子使用前應檢查結構是否牢固。踏步間距不得大于 300mm;人字梯應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跨度的拉鏈。禁止踏在梯子頂端工作。用靠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時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過6m,應在中間設支撐加固。
??????? 7.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應采取端部套、綁防滑膠皮等措施。直梯應放置穩定,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在容易滑偏的構件上靠梯時,梯子上端應用繩綁在上方牢固構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
??????? 第十三條? 墜落控制
??????? 1.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預防墜落危害,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的墜落危害,選擇安裝使用墜落保護設備,如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抓繩器、吊繩、錨固點、安全網等。
??????? 2.個人墜落保護裝備包括錨固點、連接器、全身式安全帶、吊繩、帶有自鎖鉤的安全繩、抓繩器、緩沖器、緩沖安全繩或其組合。使用前,應對墜落保護裝備的所有附件進行檢查,墜落保護系統檢查清單參見附錄B。
??????? 3.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應直接連接到安全帶的背部D形環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嚴禁與緩沖安全繩一起使用或與其連接。
??????? 4.在屋頂、腳手架、貯罐、塔、容器、人孔等處作業時,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動式梯子及升降平臺等設施時,也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
??????? 5.吊繩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安裝和使用。水平吊繩可以充當機動固定點,能夠在水平移動的同時提供防墜落保護。垂直吊繩從頂部獨立的錨固點上延伸出來,使用期間應該保持垂直狀態。安全繩應通過抓繩器裝置固定到垂直吊繩上。
??????? 6.全身式安全帶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參見附錄C。安全帶應系在施工作業處的上方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如凈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掛方式。禁止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帶。
??????? 7.安全網是防止墜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時應按GB5725進行安裝和墜落測試,滿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網應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磨損、損壞和老化情況。掉入安全網的材料、構件和工具應及時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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