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在油庫主任的領導下,注冊安全主任對全庫安全隱患實行統一管理,各相關部門、班(組)具體負責管理。
第二條 隱患范圍
一、在油品接卸、儲存、發放及施工檢修等過程中,有可能導致事故或危害發生的工藝、設備、管理手段和人員工作、生活設施等潛在危害。
二、對員工健康有影響的環境污染和設施。
三、各種形式檢查中查出的妨礙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四、地方和上級部門提出的影響安全的各類問題。
第三條 隱患分類
按危險及危害程度,劃分為四級,即油庫級、地市公司級、省市公司級、集團公司級。
第四條 安全隱患分類的評估辦法參考中國石化總公司《事故隱患評估法》。
第五條 隱患整改原則和要求
一、凡新、改、擴建及技改項目,要做到“三同時”,即:設計同時設計安全衛生設施;施工同時施工安全衛生設施;驗收同時驗收安全衛生設施。
二、對隱患的整改要做到:
(一)四親自:領導親自參加項目審定,親自布置安排,親自參加檢查,親自驗收總結。
(二)四優先:計劃安排優先,資金安排優先,施工力量優先,物資供應優先。
(三)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
(四)三不推: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庫,庫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
三、在短期內無法整改的項目,必須作出整改方案,納入規劃或規定逐級上報,并落實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四、各崗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按期完成各自的整改工作,并及時反饋。
五、整改的方案和技術措施由警消、生產和設備主管會同物流中心提出,并監督實施和檢查驗收;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由公司有關部門組織檢查驗收。
第六條 隱患整改管理
一、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要建立檔案,逐項登記,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在隱患整改完成后,執行消號管理辦法及時注銷。
二、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做出書面報告并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提交《隱患評估報告》。有關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作出處理意見,在此期間,上報單位需做好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三、每年填寫一次《隱患整改統計表》,報物流中心和公司安全監督處備案。
四、對不按時間和要求進行整改的單位或個人,要追究其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如因此而造成事故,應根據有關的獎懲規定嚴肅處理。
五、建立安全隱患整改臺帳,對油庫和上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進行登記和整改跟蹤記錄。
第七條 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部門或個人,要追究其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如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應根據有關的獎懲規定嚴肅處理。
第八條 隱患整改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物流中心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細則》和《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進行。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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