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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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加強防治水、突泥技術管理工作,防治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在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對礦山、水利水電、公路、市政、房建等工程技術要求的基礎上,公司對各類工程防治水、突泥技術管理進行規范。
第二條? 地質條件復雜的項目部必須配置專兼職地質技術人員1人。各單位項目經理(實際控制人)為防治水、突泥第一責任者,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防治水、突泥的技術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經理負責防治水、突泥工作的現場監督檢查。
第三條? 嚴禁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嚴禁開采相鄰礦井的分界處留設的防水煤柱。
第四條? 國家或行業對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專業工程項目防治水、防突泥技術管理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公司所有項目部嚴格執行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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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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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項目部應當查清本施工區域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等情況;了解當地水庫、水電站大壩、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礙等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
第七條? 當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附近或者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時,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嚴禁開采煤層的防水煤(巖)柱。
在地表水容易積水的地點,應當修筑溝渠,排泄積水。修筑溝渠時,應當避開露頭、裂隙和導水巖層。特別低洼地點不能修筑溝渠排水的,應當填平壓實。如果低洼地帶范圍太大無法填平時,應當采取水泵或者建排洪站專門排水,防止低洼地帶積水滲入井下。
當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受到河流、山洪威脅時,應當修筑堤壩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對于排到地面的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水,應當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對于漏水的溝渠(包括農田水利的灌溉溝渠)和河床,應當及時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應當及時填塞。進行填塞工作時,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在有滑坡危險的地段,可能威脅煤礦安全時,應當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 第八條? 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以免沖到工業場地和建筑物附近或者淤塞河道、溝渠。
??? 第九條? 對于正在使用的鉆孔,應當按照規定安裝孔口蓋。對于報廢的鉆孔,應當及時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層的水流入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觀測孔、注漿孔、電纜孔、與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或者含水層相通的鉆孔,其孔口管應當高出當地最高洪水位。
??? 第十條? 施工項目部應當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進行聯系,建立災害天氣預警和防汛機制。施工項目部應當及時掌握可能危及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的暴雨洪水災害信息,密切關注災害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信息溝通,發現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 第十一條? 施工項目部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對本施工范圍內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窖、地面塌陷坑、采動裂隙以及可能影響項目部安全生產的水庫、湖泊、河流、涵閘、堤防工程等重點部位進行巡檢檢查。當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應當實施24h不間斷巡查。在項目部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應當派專業人員及時觀測隧道涌水量變化情況。
??? 第十二條 ?施工項目部應當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發淹井等事故災害緊急情況下及時撤出井下人員的制度,明確啟動標準、指揮部門、聯絡人員、撤人程序等。當發現暴雨洪水災害嚴重可能引發淹井時,應當立即撤出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經確認隱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 第十三條? 施工項目部在雨季前,應當全面檢查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落實責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地質復雜區域防治水工程應當有專門設計,工程竣工后由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
??? 第十四條? 受水害威脅的項目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巖)柱:
??? (一)煤層露頭風化帶。
??? (二)在地表水體、含水沖積層下和水淹區鄰近地帶。
??? (三)與富水性強的含水層間存在水力聯系的斷層、裂隙帶或強導水斷層接觸的煤層。
??? (四)有大量積水的老窖和采空區。
??? (五)導水、充水的陷落柱、巖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 (六)分區隔離開采邊界。
??? (七)受保護的觀測孔、注漿孔和電纜孔等。
?? 第十五條?? 防治水、突泥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則;并采取“防、堵、疏、排、截”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措施。重特大地質構造復雜項目部,防治水、突泥方案上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監察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再實施。
?? 第十六條? 當施工區域穿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層等存在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時,應當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當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可預先構筑防水閘門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否則,不準施工。穿過含水層段的井巷,應當按照防水的要求進行壁后注漿處理。
第十七條? 施工區域、井田范圍內及周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楚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況。在水害情況查明前,嚴禁進行作業,調查范圍:含水層富水情況、突水、突泥通道、勘探鉆孔封閉情況、斷層、破碎帶范圍及含水性、導水性、老窯、采空區、相鄰礦井積水及分布情況。
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探放水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施工區域(礦井、隧道、地下工程等)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進行探測,同時編制探放水、泥鉆孔設計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鉆孔確認驗證后無突水、突泥危險才能向前掘進: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窯或者相鄰煤礦。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暗河和導水陷落柱。
(三)打開防隔水煤(巖)柱進行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
(七)采掘破壞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者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巖)柱厚度不清楚可能發生突水。
(八)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
第十八條? 雨季受威脅的地下工程,應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視制度,并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第十九條? 項目部必須查清地下工程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及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
第二十條? 對從事地下工程施工人員,項目部應預先制定防治水、突泥培訓計劃,并按計劃進行培訓。未經培訓及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培訓記錄及考試試卷存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應建立地下工程施工防治水、突泥崗位責任制;突水、突泥防治技術管理制度;突水、突泥預測預報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突水、突泥撤人制度;探放水制度;探水、探泥鉆孔施工驗收制度;探水報表審批制度;允許掘進安全距離審批制度。建立防治水專項隱患排查治理表。(詳見附件2)
第二十二條? 有突水、突泥危險的項目部必須成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專門的探放水、探泥作業隊伍,并配備專用防治水和防突泥設備、儀器,儲備基本的搶險救災物資。
第二十三條? 項目部應對從事地下工程作業人員防治水、突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包括防治水、突泥基本知識及透水突出征兆。
(一)潮濕:干燥光亮的煤變得發暗潮濕,無光澤,空氣變冷,采掘工作面氣溫驟然下降,煤壁發涼,人一進去有陰冷的感覺。
(二)現霧:井下空氣中含有大量水蒸氣,濕度較大,采掘工作面空氣驟然變冷,水蒸氣凝結成霧氣。
(三)掛汗:采掘工作面煤壁、巖壁上聚成很多水珠。
(四)掛紅:煤壁滲出水發澀,有臭雞蛋味。
(五)發聲:煤壁發出嘶嘶水叫。
(六)底鼓:底板鼓起,流水有甜味。
(七)頂裂:頂板來壓,產生裂縫,出現淋水。
第二十四條? 各項目部應加強排水系統建設,系統主要包括水泵、排水管路、配電設備、水倉、水溝等。
(一)不得將施工區域水向老空區排放或私自泄入其他裂隙發育或含水層位區域,再由其他裂隙發育或含水層排水。
(二)排水設備應當符合排水要求,除正在檢修的水泵外,應當有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備用水泵應當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當能在20h內排除隧道24h的最大涌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當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三)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應當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前,應當全面檢修1次,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演練),弄清單臺和多臺同時排水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當及時清理,應每年在雨季前清理1次。
(五)配電設備電源必須設置雙電源或備用電源,但優先考慮使用雙電源,當工作使用中,設備處于停運時,應啟動備用電源。
第二十五條 項目部應制定地下工程超前地質預測預報(和探水方案)監控量測專項方案。探測手段必須堅持“物探先行、鉆探驗證、釬探保證”三結合的探放水原則。
第二十六條?? 物理超前探測(簡稱“物探”)的管理
(一)公司成立物探工作管理機構,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公司配備相應的物探設備儀器,負責全公司物探工作,并檢查、督促、考核各項目部物探工作情況。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經理安全職責
(網絡)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建筑機械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