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公司相關方(施工承包商、供應商、承包承租方等)實施有效管理的工作要求,適用于本公司對相關方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響的工作開展。
2職責
2.1?安全環保部是相關方安全管理的牽頭部門,市場營銷部、辦公室、科技信息部、設備技術部、生產作業部等部門對各自部門所轄工作職責和所轄區域內的相關方實施日常管理工作。
2.2?安全環保部負責做好對相關方外來人員進入我司生產區域的核查、登記、安全告知;負責對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區域執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檢查、督促和違規處理等工作。
2.3?市場營銷部與公司業務相關方簽訂裝卸生產合同或作業合同的同時,必須在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權責。
2.4?其他相關方需進入本公司范圍內進行臨時作業的,必須與安全環保部簽訂安全協議。
3工作程序
3.1本公司的相關方主要包括:
3.1.1重要相關方:相關方的活動可能會產生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如物資供應商、裝卸勞務外包、貨物港區內水平運輸及部分堆場作業外包方、設備維修方、基建施工方等;同時包括公司對外發包或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承包承租方。
3.1.2一般相關方:相關方的活動產生的環境影響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是輕微的,如短期合同工、臨時用工、實習人員、外來參觀人員、客戶及其車輛等。
3.2對重要相關方施加影響的方式:
3.2.1辦公室負責按要求選擇、評價物資供應商,收集物資供應商相關資質,通過發放“告知書”的方式向其宣傳公司安全方針、目標,并影響其職業健康安全行為。
3.2.2辦公室負責按公司相關要求選擇、評價裝卸勞務外包、貨物港區內水平運輸及部分堆場作業外包方,收集、審查外包方資質。
3.2.3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設備、設施維修方和基建施工方,收集、審查相關資質。
(1)外來施工(作業)方應有相應的安全資質、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且建立了各級安全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備安全生產的保障條件。
(2)業務主管部門應建立本部門所屬范圍內的外來施工(作業)檔案,查驗上述的資料證明,備案后應將合格外來施工(作業)方名錄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3)外來施工(作業)方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相關符合證明文件應報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4)安全環保部或業務主管部門應保存外來施工(作業)方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記錄,并保存安全檢查記錄等管理記錄。
3.2.4安全環保部負責與外包方、設備、設施維修方和基建施工方等相關方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各自安全責任,影響其職業健康安全行為,將公司應急預案通報相關方,并保留通報記錄。
3.3一般相關方施加影響的方式
3.3.1公司在大門口設置“進港須知”,明確外來參觀人員、客戶及其車輛進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
3.3.2公司在大門口及道路轉彎等處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如車輛限速、限高、限重、禁火、佩戴防護用品等。
3.3.3辦公室、生產作業部、安全環保部負責按職責及相關規定對分管范圍的勞務人員及一般相關方人員實施管理。
3.4現場管理一般要求
3.4.1車提作業:開工前,倉管員應告知車輛駕駛員執行好安全操作規程及其他安全管理規定,發現卡車司機未按規定執行的,應立即匯報安全環保部,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處理。
3.4.2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按公司《危險作業許可審批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3.4.3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外來修理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相關部門安排專人現場進行檢查督促,發現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承包方落實整改。同時,安全環保部加強對外來修理或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違紀按規定處理。
3.4.4保安應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巡查,發現外來人員未執行公司安全規定的,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3.5各主管部門負責對相關方的協議履行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對其不符合要求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相關方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或已經造成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門有權做出限期整改決定,直至解除協議并追究其賠償責任。
3.6承包商的日常管理執行本制度的附錄《承包商安全健康環保管理考核細則》進行年度評價,作為承包商續用和清除的依據。
4附件
進入生產區域安全告知書
外來施工人員安全通告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經理安全職責
(網絡)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建筑機械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