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項目施工生產,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
2、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范及規章制度,定期檢查落實情況。監督、指導、支持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工作,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匯報。
3、組織實施安全專項方案和技術措施,檢查指導安全技術交底。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并定期組織對項目安全生產狀態進行綜合評價。
5、組織項目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活動。
6、發生傷亡事故,按照應急預案處理,組織搶救人員、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危大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項目建造總監/項目副經理/經理助理安…
項目副書記/政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項目副職級安全總監/安全總監/安全負…
項目經理/執行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大型吊裝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