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評定。
(2)第一次考核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對其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不稱職的個人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3)第三次考核應不稱職的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除追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
10、本辦法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考核。環境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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