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罐污水、泵房地面污水等含油污水必須經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取樣化驗合格后才能排放。
二、污水處理應具體安排人員負責,進行污水數量的估算、水質情況的判斷、排放路徑的確定、隔油池或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準備等。
三、污水排進隔油池時應盡量采取自流方式。水位高差不足時可通過提高觀察井水位的辦法,或采用泵抽。污水流速應緩慢而均勻。污水處理裝置運行時應避免攪拌池水和開動真空泵吸池面油。
四、污水池的緩沖排放至下一級處理的穩定靜置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污水排放和處理的過程做到人不離崗,嚴密監視水位和水質變化情況。水位不得超過安全高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污水處理、靜置后收集的浮油、浮渣和隔油池與污水罐底渣應定期清理。
七、有關氣浮、生化等單元污水處理設備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操作。污水處理設備(裝置、管線、閘閥等)按規定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八、收集回收的污油量應報倉儲部門處理。
九、要設立專用記錄本,對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維護和污水的處理排放等作詳細記錄。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