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用電:
⑴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①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②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③臨時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
④現場用電設備應按照一機、一閘、一器設置。
⑤現場應按照建設部規定配置標準的電器開關柜、配電柜,實現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⑵電器專業人員
①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②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a.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b.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c.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d.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e.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③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a.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b.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c.技術交底資料; d.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e.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f.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g.定期檢(復)查表; h.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2、消防管理 ⑴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⑵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⑶現場設置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⑷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⑸現場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栓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⑹高層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加設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⑺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⑻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⑼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庫管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建筑物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⑽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建筑物內不準住人。
⑾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應設在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⑿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爐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
⒀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火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⒂冬季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配電站安全作業規程
新能源公司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