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
1.綜合治理管理網絡
綜合治理管理網絡
?
?
?
消防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質安、保衛、義務消防隊、材料、財務 |
?
?
?
?
?
?
?
?
?
?
?
?
?
?
2.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2.1 綜合治理管理原則
為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確保國家、集體、個人財產、職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共中央政法工作的指示》以及有關法規、上級精神,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和多種形式,把“綜合治理”真正落實到實處,建立一個團結、穩定、安全的生產、生活秩序。
本著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教育。誰違反規定,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到損失,就要受到應有的處罰,工作做得好的,要給予表場和獎勵。
2.2 綜合治理管理職責
2.2.1 在分公司、經理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對本項目部的財產、設備、貴重物品等要落實專人負責管理,防止被盜失竊,并對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2.2 負責對本項目部的職工經常進行遵紀守法和分公司內部各項制度的教育,及時掌握職工思想狀況,組織力量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和防止矛盾激化的疏導工作。
2.2. 3 定期檢查本項目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出問題逐條登記,及時整改并向上級報告。發生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提供情況,協助查破。
2.2. 4 經常分析研究本項目部的治安情況,對模范執行各項制度、作出貢獻的先進事跡與違法犯罪、嚴重失職造成損失的人員情況及時整理記錄,提出獎懲意見上報領導。
2.2.3 保衛部門職責
2.2.3.1 根據治安保衛工作法規和公安部門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報分公司,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2.3.2 在公司領導統一布署下,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協助領導檢查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和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督促有關整改措施的落實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并負責對違法犯罪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整理材料上報處理。維護分公司內部治安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遇到重大災害事故積極參與搶救及查明性質妥善處理,對破壞事故要追查責任者,對項目部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積極搞好個別偵破工作。
2.2.3.3 負責管理、督促、檢查、門衛值班、現場值班、消防等制度的實施,并根據公司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執行“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
2.2.3.4 負責建立健全治保會和義務消防隊,對新進場的職工、民工的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
2.2.3.5 定期向公司有共同領導匯報本項目部治安工作情況,遇重大情況及時匯報。
2.2.4 門衛、警衛人員職責
2.2.4.1 嚴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2.2.4.2 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請人(包括家屬子女)代班,不得睡覺。
2.2.4.3 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的交接記錄,交班人員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
2.2.4.4 防盜防火,防破壞,勤巡視,勤查看,對重要部位(如油庫)、要害部位(如物資庫、財務、機械設備)進行重點查看。
2.2.4.5 維護好工地和衛生區的消防設備,發現有人亂動用消防器材,警衛人員有權制止,發現零星火種、火情要及時排除并報告。
2.2.4.6 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發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擒拿,并及時報告。
2.2.4.7 協助公安機關、保衛人員捉拿犯罪分子,并追繳臟物。
2.2.4.8?負責外出物資的檢查,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要詢問,制止無證拿物資外出,禁止擺攤售貨。
2.2.4.9?經常同保衛部門取得聯系,匯報值班中的情況,并向領導反映,加強治安防范措施和建議。與兄弟單位值班人員協作,互相支持,共同搞好防范工作。
2.2.4.10 積極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2.2.5 安全組職責
2.2.5.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地方政府及本單位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在新形勢下的方針、任務,把分公司的治安工作搞得更好,為項目生產工人創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訂本守則。
2.2.5.2 貫徹“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圍繞生產,結合中心,把專門工作同群眾工作、公開工作同秘密工作結合起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2.5.3 以兩法為武器,廣泛地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做好幫教對象的政治思想工作,指派專人包管、包教,了解情況,掌握動向,做好定期家訪,經常談話,經常匯報。
2.2.5.4 對違法犯罪分子,要開展政治攻勢,摸清線索,擴大戰果,同時在破案中堅持執行黨的政策,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嚴禁逼供。
2.2.5.5 嚴格按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做好“四室一堂”和各重點部位的防范工作。
2.2.5.6 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如重大案件,應保護現場,報保衛部門,與有關上級參與調查處理。
2.2.5.7 治保委員應做到:立場堅定,敵我分明:掌握政策,嚴禁通供;嚴守紀律,加強保密;
2.2.5.8 重調查,不陷害好人。
2.2.6 班組長的職責
2.2.6.1 對本班組成員經常進行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的宣傳教育,做好日常生產工作中的各類物資、器材、工具、貴重物品的保管工作。
2.2.6.2 發現班組成員思想情緒有異常表現要及時向所屬領導反映并協助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發現班組成員有違法、違紀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2.2.6.3 經常注意關心安全防范工作的六個重要環節:“水、電、火、門、窗、鎖”,發現隱患漏洞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2.2.7 違法青工幫教制度
2.2.7.1 對違法青工貫徹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針。各經理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對象、力量、措施三落實,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率。
2.2.7.2 對幫教對象每月進行一次思想教育工作,從中了解情況,掌握思想動態,使其改邪歸正。
2.2.7.3 對幫教對象經常進行家訪,了解情況,與家庭保持聯系,做到發現問題及時幫助教育。
2.2.7.4 每季度召開一次幫教對象座談會,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和形勢教育。
2.2.7.5 要求幫教對象半年寫一次思想匯報。
“統一領導,歸口負責”。在項目部領導下各部門分管業務歸口負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案件、事故,除追究責任人員外,還要追究領導分管和部門的責任。
2.3 加強各級治安責任制
全體職工,特別是各職能部門要忠于職守,不循私情,奉公守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把關,敢于負責,勇于同各種壞人壞事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
各級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勤勤懇懇、扎扎實實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關心職工群眾,落實本部門的安全防范措施,經常檢查安全防范工作,力所能及地解決管理人員和職工提出的隱患漏洞,對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漏洞,應及時報告企業保衛部門和分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