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前要編制具體的危險點預控措施
要針對作業現場反送電、安全距離不夠、誤停漏停帶電設備等可能引起觸電的危險因素,編制具體的防范措施。較為復雜或較大風險的作業要進行現場勘察。工作票要明確工作范圍、應停電設備、保留帶電部位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嚴禁無票、搭票工作。
二、作業現場要規范、可靠裝設接地線
臨時接地樁深度不得小于0.6米;設備檢修范圍內無法接地時,可適當擴大停電范圍;作業現場桿塔下部無法接地時可利用桿塔基礎接地引下線作為接地點。嚴禁纏繞接地和擅自變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線位置。
三、進入現場前要認真做好“三交三查”
工作前工作負責人要對所有工作班成員現場交代工作任務、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檢查作業人員精神狀態、兩穿一戴、現場安全措施,認真履行簽字確認手續。嚴禁未經許可進入作業現場。
四、作業時要嚴格執行現場專人監護措施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要始終在作業現場認真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對有觸電危險的工作應增設專責監護人和確定被監護人員。非電氣人員或外單位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設備管理單位指派專人進行監護。嚴禁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擅離工作現場。
五、配電臺架上作業要嚴格控制工作范圍
作業前要核查作業人員的可能活動范圍,根據需要申請停電范圍。作業過程中工作監護人注意觀察作業人員的活動范圍,并隨時提醒保持安全距離;如發現安全距離不滿足作業需要時應終止作業,待調整停電范圍滿足要求后方可繼續作業。嚴禁超出接地線保護范圍作業。
六、線路作業要嚴防誤登或誤碰帶電設備
設備雙重編號不正確應在工作地段掛設臨時標識。作業人員登桿前要認真核對雙重編號。臨近、交叉跨越、平行帶電線路的作業,每基桿應設專人監護。放、撤、緊線工作時,如平行或交叉帶電的高、低壓線路,應采取防止導線誤碰帶電設備的控制措施。嚴禁在有同桿架設的10千伏及以下線路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另一回線路的登桿停電檢修工作。
七、電纜作業要在接觸電纜前對地完全放電
作業前仔細核對電纜運行狀態,停電、驗電、充分放電前,不得接觸電纜。截除電纜工作前應確認故障電纜已停電并經驗電、放電后,用有絕緣柄的接地鐵釘釘入電纜芯,方可工作。作業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并站在絕緣墊上。嚴禁在不能準確判斷電纜運行狀態而盲目作業。
八、帶電作業要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措施
帶電斷接引線,作業前要核查現場作業條件,確認作業線路所掛負荷全部斷開;作業時要與斷開點保持4米以上距離。配電絕緣隔離帶電作業人員進入設備區域前要檢查絕緣遮蔽效果,并規范使用絕緣手套等用具。低壓帶電作業要做好隔離和個人防護。嚴禁無證人員從事10千伏帶電作業。
九、低壓作業要嚴格落實現場安全措施
低壓線路停電操作后應鎖好配電柜,必要時派專人看守。停電工作線路和設備上可能來電的低壓回路均設置短路和接地保護,對同桿架設的低壓線路還應核查電源。導線拖放、拖拽時與帶電部位保持足夠安全距離,用繩索等控制導線彈跳、甩擺。嚴禁約時停送電和不可靠裝設接地線工作。
十、中低壓作業要核查反送電源防范措施
作業前對照自備電源或雙電源用戶檔案核查工作線路反送電源及技防措施情況。雙電源配電設備要設置醒目的反送電警示標志。低壓雙電源用戶要裝設雙投刀閘(開關),防止用戶亂接線或使用沒有雙投刀閘閉鎖上網的小型自備發電機從低壓側反送電。嚴禁用戶擅自變更電源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