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1、為了確保安全發電,我們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在事故面前要膽大心細,正確判斷果斷處理,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機組、高爐系統的安全。
2、發生故障時值班員一般應按照下述原則進行處理:
(1)根據儀表指示和機組外部征象,準確而迅速地判斷出故障的原因,性質、以及發生部位。
(2)及時處理,迅速消除對人身、設備及生產的威脅。
3、發生故障時,協助人員不可擅自操作設備,應在值班長、組長統一指揮下協同操作處理事故。
4、發生故障時,應盡可能匯報值班長、組長,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理。如果值班長組長不在場,值班員應獨立處理事故。
5、故障消除后,應將事故發生時間,經過,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在交接班簿上,并向上級領導匯報,交班后必須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查明原因,總結
經驗,吸取教訓。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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