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工作總則
1.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熟悉水電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鐵道部頒發的《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本細則,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2)掌握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 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按規程正確佩帶防護用品。
3. 本規程所稱高壓電氣設備,系指對地電壓為250伏以上者。
4. 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四氯化碳滅火器,切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二.保證電氣安全的組織措施
1. 裝設臨時電線路的安全要求:
(1)戶外架設低壓臨時架空線路的導線應采用絕緣導線,銅線不小于6mm2,鋁線不小于10mm2,并滿足負荷電流的要求。
(2)臨時架空線路長度不得超過500米,離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5米,與建筑物、樹木或其它導線的距離一般不小于2米。
(3)電氣和用電設備應有防雨措施。
低壓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蓄電池充電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操作安全操作規程
電纜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外線施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水電維修操作規程
電纜管理工操作規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操作規程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高、低壓配電室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