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氣體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通風管理,保持通風系統合理通暢,確保采掘工作面合理通風,按配風計劃進行供風,有害氣體最高允許濃度必須符合《規程》100條規定,嚴格加強CH4管理,嚴格“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聯鎖放炮制”。
2、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按《規程》140條要求進行處理,加強巷道通風管理,貫通必須有專門措施,各責任單位發嚴格按貫通措施執行,并履行各自的職責。
3、加強盲巷管理,井下盲巷要及時封閉,并按要求進行掛牌管理,嚴禁人員入內,定期專人檢查密閉附近的有害氣體。
4、加強氣體檢查,瓦斯檢查員必須遵守井下交接班制,實行巡回檢查或專人定點檢查,做到牌板、填報、記錄一個對照無誤,并嚴格執行匯報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必須向礦調度室匯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等問題,通風科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制定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5、局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并專人掛牌管理。使用的局扇必須符合《規程》127—129條的要求。
6、采掘工作面要采用獨立通風,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采用串聯通風(一次串聯)進入串聯工作面的風流中心面裝有CH4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并必須符合《規程》114條規定。
7、通風部門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全礦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8、放炮員、班組長、礦領導等、科、隊干部、技術人員入井時應隨身佩帶便攜式沼氣檢測儀,電鉗工等進入采區分散流動作業的工人佩帶報警礦燈。
9、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下井的電氣設備應由專人負責檢查、驗收,所有機電設備要專人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檢身制度,嚴禁穿化纖工作衣入井,嚴禁將各種火種帶入井下。井下氧電焊作業應按《規程》223條規定,審批并提出相應的措施,嚴格執行。
11、加強放炮管理,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及《規程》第七章第三節關于井下放炮的有關規定,封填炮眼必須使用水炮泥和炮土。
12、加強礦燈管理,發放的礦燈必須合乎要求,禁止井下拆卸、敲打、撞擊礦燈,凡有損壞或失爆的礦燈,不得入井使用,嚴禁用礦燈放炮。
13、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螺絲和彈簧墊、密封圈和擋板,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繼電器)。
B、預防煤塵的措施:
1、防塵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和回采過程中應進行煤體注水。掘進工作面推行濕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后滴水等綜合防塵措施,在裝運過程中也要灑水滅塵,采掘機械運轉時必須進入噴霧灑水。
(2)井下主要大巷、峒室、皮帶上下山要定期進行清洗的粉刷,主要運輸巷、回風巷、上下山、掘進巷道、采煤面上下順槽,所設的防塵管道中每50米安設支管和閥門,以便沖洗巷道和防塵和,并在回采工作面回風巷設置風流凈化水幕。
(3)井下溜煤眼不放空,井下煤倉、溜煤眼,各類運輸機和各轉載點必須設置噴霧滅塵裝置,并保證正常使用。
(4)嚴格控制風速,防止煤塵飛揚,溜煤眼除不能放空煤外,閘板必須關嚴,皮帶巷風速要嚴格控制,符合《規程》101條規定,其它巷道風速也必須執行101條的規定。
(5)礦車保證完好,防止漏煤,采用一噸底卸礦車運輸的各掘進工作面應經常清理煤塵,并每周進行一次巷道灑水滅塵工作。
(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須按規定進行放炮灑水作業,掘進工作面還應逐步實施放炮噴霧方式滅塵。
2、防止煤塵自燃:
(1)井下電器設備、設施必須采用防爆型,電纜懸掛整齊,不得有破口;帶電電纜不得盤圈使用(機電和電鉆電纜除外)不得出現雞爪子、羊尾巴等,要杜絕明火,防止外因火災。
(2)嚴格按《規程》第七章的要求,加強對火工品的管理,嚴禁亂扔亂放,火工品存放點遺棄的紙箱、包裝紙、塑料袋要集中管理,定期清理出井,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爆破作業,裝藥前要掏盡眼內的煤粉,藥卷裝填要連續緊密,并必須采用水炮泥和炮土封填,防止出現煤燃、殘爆和“打槍”現象發生。來禁放明炮、糊炮。
(3)隔爆措施:
在礦井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煤層和相鄰工作面都必須用水棚隔開,水棚設置嚴格按《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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