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瓶閥檢驗
瓶閥必須逐只進行關閉狀態、啟閉過程和全開啟狀態的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3.2MPa,保壓時間不少于3min,不允許泄漏。必須保證經維修的氣瓶閥門能夠安全使用一個檢驗周期。
10氣密性試驗
氣密性試驗時環境溫度與水溫皆不得低于5℃。待試瓶必須是經過外觀復驗和水壓試驗合格的鋼瓶。試驗前必須逐只測定瓶內殘留物釋放的燃氣濃度。對于濃度大于0.4%(體積分數)的鋼瓶,必須再進行焚燒或蒸汽吹掃處理,濃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用空氣進行試驗,否則必須用氮氣試驗。
氣密性試驗用的空氣不得含油水,試驗公稱壓力為2.1MPA。試驗時將帶壓鋼瓶緩緩送入水中整體浸泡1min,同時要細心觀察是否有氣泡逸出。若瓶體有氣泡外溢則應報廢。若角閥絲部溢氣應返回上角閥工序重新旋緊,并再作氣密試驗。
11.檢驗標志
凡經檢驗合格的鋼瓶,必須在瓶上留下不易損壞、不易失落、字跡清晰的檢驗標志,其內容包括檢驗單位代號、檢驗編號、本次和下次檢驗日期。用字體高度為5~10mm,深度為0.3~0.5mm鋼印打在檢驗標牌上。用紅漆噴涂《液化石油氣》字樣和《下次檢驗日期年月》字樣。前者字高60~80mm,后者字高50mm。或用印字機印上上述標志。
在規定部位噴涂檢驗色標,使用檢驗標志環時,應噴涂在護罩上。合格鋼瓶逐只抽取真空。真空度大于650mmHg。
12.鋼瓶報廢處理
經檢驗合格的鋼瓶,填寫《液化石油鋼瓶定期檢驗證書》。判廢鋼瓶填寫《鋼瓶判廢審批意見書》及《鋼瓶判廢通知書》并通知鋼瓶產權單位。
對報廢鋼瓶予以破壞性處理。處理方式為壓扁或將瓶體解體。
二、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使用
家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使用,主要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鋼瓶不允許充裝過量
YSP-10型、YSP-15型鋼瓶的最大允許充裝量分別為10kg、15kg,要按規定充裝量充裝,嚴禁超裝。若超裝則使鋼瓶內氣相空間很小或全無,當瓶內空間被液態石油氣充滿時,由于液體近似不可壓縮,其膨脹力就會直接作用于鋼瓶,引起鋼瓶爆裂,造成嚴重事故。鋼瓶過量充裝的危險詳見本章第三節。
2.正確使用鋼瓶與灶具
鋼瓶應直立使用。鋼瓶的安放位置應便于進行開關操作和檢查漏氣。為防止鋼瓶過熱引起瓶內壓力升高,鋼瓶應遠離熱源。不得用明火、蒸汽、開水或其他熱源直接加熱鋼瓶。不要與其他明火爐灶同室使用,以免泄漏時遇到明火產生燃燒爆炸。室內要保持干燥,且通風良好。
3.避免空燒,防止熄火
在使用液化石油氣前,要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然后再點火使用,盡量做到用時再開,用完就關。不要為了怕麻煩而讓液化石油氣空燒造成浪費。
使用過程中不能離人,要做到人走火滅,以防止湯水外溢澆滅火焰或被風吹滅,造成液化石油氣空跑。若在使用中遇到風吹,可用一鐵片彎成弧形擋在上風向。當發現突然熄滅時,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打開門窗通風,查明熄火原因并進行妥善處理,待無液化石油氣氣味時,才能重新點火使用。
4.做好定期檢查,防止液化石油氣泄漏
爐具各連接處和密封材料由于松弛和老化,會造成液化石油氣外漏。用戶應在每次新換鋼瓶使用之前,對爐具做一次全面泄漏檢查。容易發生漏氣的部位及其原因如下。
①鋼瓶瓶閥閥座密封不嚴的內漏和閥桿密封圈損壞產生的外漏。
②減壓閥與瓶閥連接部位沒有擰緊,密封圈脫落或損壞。
③橡膠軟管老化、燒損、開裂或連接太松。
④灶具轉芯密封不嚴。
對這些容易漏氣的部位,應逐一涂抹肥皂水,連續起泡處即為泄漏點。若未從這4個部位發現漏氣點,而室內的液化氣味又相當濃,就應考慮鋼瓶瓶體是否漏氣。發現瓶體漏氣應及時送專業部門進行處理。嚴禁用明火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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