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等十部委聯合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事故范圍
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事故包括:臺風、洪災、旱災、地震、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二、學校成立應急救援處理領導機構及各救援小組
組? 長:鄭玉深(聯系電話:0531-58537177)
副組長:張建玓、周捷
成? 員:全體男教師、物業、保安、各年級組長、班主任
職責: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成臨時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匯報事件有關情況;負責具體方案、措施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并組織落實、協調、調查和處理等;應急救援處理機構要安排值班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三、具體應急措施方案
1.自然災害事故來臨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頻繁地在學校各處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2.學校應當通過廣播告知師生,有秩序地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
3.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120送醫院。
4.若有洪澇災害,應當切斷電源,有秩序地轉移室內學生,以及貴重設備。學校應當關閉所有門窗。
5.若有雷電,應當盡可能地切斷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設施設備的電源,防止電器在雷擊時遭到雷電侵襲。強弱電房和電氣設施周圍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險、救護等應急人員應當做好救援準備。
6.若暴風造成房屋進水,校園積水:應疏通下水道,應當盡可能防止水污染。放學時,應當用磚塊、木板和鋼板等建立臨時通道來轉運學生。
7.在所有存在事故隱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8.學校要盡快把人員受傷、財產損失和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9.學校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自然災害的發生具有不可預見性,在處理過程中,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把損失降到最小范圍。全體教職員工要按照應急工作預案的各項工作部署,認真做好救援工作,并主動開展宣傳教育,穩定學生情緒,積極穩妥地處理好自然災害事故,共同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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