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對策
作者:張志剛 王四賴
評論: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5日
?????摘要:加強安全生產,促進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安全監管機構承擔著重要責任。本文結合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從生產力發展水平、經濟發展需求、安全生產基礎、政府監管責任、安全監管力量和手段、安全法制和經濟政策等方面分析了當前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問題,并提出了七個方面的對策和建議。
??????主題詞:安全監管 矛盾問題 對策建議
??
?????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是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首要責任。但當前安全生產領域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加大了安全生產的壓力,使安全生產面臨嚴峻挑戰,給安全監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消除矛盾,為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創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是安全生產工作中亟需解決的問題。
??? ?一、當前安監工作面臨的矛盾
??? (一)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期望值與當前生產力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實踐證明,安全生產水平不僅是安全狀況的直接反映,而且是生產力發展水平的綜合體現。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安全生產水平,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包括工程質量、科技裝備、管理方式、職工素質以及發展理念等要素的全面提升。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全社會對生命的珍視、工作環境、安全保障程度、生活質量等方面的關注程度逐步增加,期望值越來越高。但迄今我國仍然是一個生產力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工業化水平不高,技術比較落后,經濟結構和生產布局仍有許多不夠合理的地方。為數不少的高危企業生產手段落后,有的甚至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社會公共安全基礎比較薄弱,防范和應對重特大事故災害的能力還不強。安全生產現實水平與人民群眾的期望值形成的巨大反差,是當前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
(二)經濟快速發展與安全保障能力滯后的矛盾。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生產企業在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擴大規模、增加產量的沖動強烈。機動車輛的快速增長與公路的發展不協調,農村居民出行和農副產品交易必須依靠道路運輸,但很大比重的農村公路達不到通行標準,摩托車、農用車等非法運營查處難度大。在經濟增長上,不少地方還是靠拼設備、增加勞動強度、粗放經營來支撐。
(三)安全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矛盾。由于監管力量的有限和監管任務繁重之間的矛盾突出,致使在隱患的發現上存在盲區。以呂梁為例,全市現有安全監管隊伍中,專司執法的執法監督人員不足100人。面對全市1700多家生產經營單位和眾多的行業,若以目前全部監管人員計,平均每人監管17家生產經營單位。按平均每2人每天檢查1家企業計算,一個多月才能跑遍所有的企業。其二,現有的安全監管隊伍人員、數量結構不合理不能適應執法任務的需要。目前,從國家到省、市、縣安全監管機構人員編制是從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別是鄉鎮這一級大部分沒有安監機構,少數有機構的鄉鎮,監管人員又沒有執法權,責權不統一,一線監管責任難以到位。其三,安全生產管理涉及的部門眾多,條塊機構重疊,職能交叉。職責不明、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力量分散。其四,安監裝備配套不足。執法車輛的數量嚴重不足,監管手段落后,還是憑經驗看、聽、摸、聞,缺乏相應的檢測儀器和設備。
??? ?(四)安全生產基礎薄弱與現實需要之間的矛盾。據了解,我國煤炭產量中有三分之一是在沒有安全保障能力的情況下生產出來的。全國僅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欠賬就高達500多億元,有三分之一的設備要淘汰。一些幾年前,建在郊區的化工企業,隨著城市的擴張,很多已處于人口稠密的城區。許多危險路段沒有安裝防撞護欄等安全設施,不具備基本的客運安全保障條件。以呂梁煤礦為例,呂梁經濟基礎薄弱,煤礦企業起步條件較差,規模小、設備陳舊、技術落后、安全欠賬多。雖然經過近幾年的不懈努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隨著煤礦開采時間的延長,開采強度的加大,開采范圍的擴大,礦井受五大災害的威脅也越來越嚴重。而近年來由于國家在資金投入、銀行貸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向國有煤礦傾斜,鄉鎮煤礦受技術、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因素的制約,安全裝備水平與防治日趨嚴重的自然災害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同時,隨著煤礦安全裝備水平的提高,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嚴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全市煤礦礦長或業主中有70%以上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鄉鎮煤礦中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員平均每礦不到1人,大部分鄉鎮煤礦,幾乎沒有真正意義的安全技術人才,靠一些未經專門訓練的“指導員”指揮生產。從事煤礦井下一線作業的工人,大多是受家庭貧窮、謀生技能單一所困的農民,90%的是半文盲,流動性大,培訓困難。這種狀況造成礦長或業主因無知而盲目大膽、違章指揮、冒險生產,對如何加強安全管理無從下手,不靠科學靠迷信,不靠管理靠僥幸;井下職工因無知而無互保自保能力,安全意識、法律意識淡薄,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嚴重;企業因缺乏技術人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的安全監測監控設備不能及時推廣使用。另外,安全生產法規建設,特別是地方性配套法規制定的滯后性,也是一個突出的矛盾問題。
(五)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矛盾。一些縣市安監部門因安全生產的壓力加大,承擔起了本應由企業承擔的日常安全檢查的職責,一些企業想方設法設置障礙與安監人員兜圈子。特別是煤礦企業,辦礦門檻提高,對安全投入的積極性卻不高,為追逐利潤最大化而壓縮安全成本;對政府出臺的有關政策規定抵觸情緒大,造假蒙蔽現象增多。監管部門與企業沒有形成互動,安全效果不佳。
???? (六)治標與治本的之間的矛盾。一旦發生事故,當地政府就立即下達禁令,開展雷厲風行、運動式的安全整治或用關停手段管制,一些企業存在抵觸情緒,企業不愿意主動配合,以停代整、明停暗開、借整頓之名行生產之實的現象難以杜絕。這種治標措施,雖然可收到一定成效,抑制表面現象,但深層次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不少地方,整治過后,又依然如故,很難走出事故——停產整頓——事故的圈子。
(七)責任與權利之間的矛盾。從目前的安全監管體制看,橫向上實行的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但條塊分割,職能交叉,職責界定不清,行業監管力度不夠。同時,由于受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減輕就業壓力等方面的因素影響,有的地方對安全生產工作抓得時緊時松。在對非法違法生產企業的處理手段上,安監人員行施的權力主要有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產整頓幾種法律文書,監管手段不足,工作落實難度大。
(八)市場機制與安全管理機制的矛盾。由于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過程中,一個時期中沒有將安全風險成本強制納入企業生產成本,有效利用市場經濟的手段調節安全與利益的關系,導致利益與安全間的關系失衡,當安全生產與企業的整體利益發生沖突時,他們更多地選擇追逐利潤,從而與社會公眾的安全需求相背離,與政府安全管制相矛盾,為煤礦安全生產埋下了禍根。?
(九)疏與堵之間的矛盾。有的行業監管部門不能很好地做到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疏堵結合。如:煤礦生產礦井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五證一照”才能組織生產。但因證照有效期短、政策變化以及證照之間相互牽制等原因,煤礦換證工作一直進展十分緩慢,大部分煤礦年年換證,年年不合法。2006年,全省生產礦井中,保持全年證照齊全有效的礦井不足20%,煤礦受利益驅動和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稅費指標不因為煤礦證照過期而下調等多方面影響,盡管安監部門付出了大量艱辛的勞動,以整頓為名組織生產現象仍得不到遏制。
(十)付出與回報之間的矛盾。《安全生產法》及其配套法規出臺的時間不長,在法律體系中屬于比較“年輕”的法律;也由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組建的時間不長,在行政執法機關中屬于“年輕”的隊伍,更由于《安全生產法》調整的范圍比較廣,調整的力度比較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難度和阻力也大,加之,安監系統監督檢查的重點對象是高危行業,安監工作責任大、權力小、風險大,已成為不爭的事實。近年來,各級安監部門的大部分安全執法人員幾乎沒有節假日
,不分晝夜地全力投入安全監管工作中,那里有危險、有重大安全隱患就去那里,工作十分辛苦而危險,但安全監管人員相應的福利、待遇中沒有得到體現;同時面臨的問責風險加大。一些企業,如煤礦企業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長期承擔著應由全社會共同支出的資源開采成本,致使在市場競爭中處于絕對劣勢;礦工這一高風險職業不僅沒有高回報,而且工資水平遠低于其它行業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