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為主”是施工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最重要手段,危險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對象。正確地進行生產活動中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并針對重大危險因素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可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出現,從而達到減少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下面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談談危險源辨識與控制在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應用。
一、建立組織
1.生產經營單位的各級管理層都要建立相應的危險因素辨識領導小組,一般應以各級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負責辨識評價工作的領導、控制、確認。
2.各級危險因素辨識小組成員都要經過“危險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培訓學習,掌握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的方法。
3.確定責任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匯總,下傳上報工作。
4.制定責任制度
5.項目部是危險因素辨識、評價與控制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危險因素的辨識、評價
危險因素的辨識、評價的方法很多,目前我們采用的方法為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它是美國的K.J.格雷厄姆(kenethJ.Graham)和G.F.金尼(GilbertF.Kinney)研究了人們在具有潛在危險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性,提出了以所評價的環境與某些作為參考環境的對比為基礎,將作業條件的危險性作為因變量(D),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及危險嚴重程度(C)作為變量,確定它們之間的函數關系。根據公式計算的危險性分值,用對照危險性分值劃分的危險程度等級,來確定其危險程度。具體做法是:
1.危險因素辨識應考慮的范圍
(1)正常的作業活動和非正常的作業活動(如搶修、氣候異常變化當中的作業活動)。
(2)所有進入現場人員的活動(包括相關方人員和來訪者)。
(3)施工樓、辦公樓(包括生產一線和機關辦公室)。
(4)工程所需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工具)的運輸過程。
(5)新開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中采用了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6)作業場所內的各種設施(設備)。
(7)辦公樓,生活樓周圍環境的干擾、影響。
(8)有毒有害作業部位。
2.危險因素的根源和狀態
(1)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設備、材料、施工機械、機具等。
(2)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違反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定及單位的規章制度、方案、措施等。
(3)管理缺陷:技術措施、設計方案、管理不到位;作業場所、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合理、防護裝置、用品缺少等。
3.以事故類別考慮;按《企業傷亡事故分類》為16類,即:
(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
(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
(5)觸電(6)淹溺
(7)灼燙(8)火災
(9)高處墜落(10)坍塌
(11)放炮(12)火藥
(13)化學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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