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勞動者自己可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勞動者在勞動中發生事故傷害后,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家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申請應提供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工傷職工身份證明、單位企業法人注冊登記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不足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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