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發布《深圳市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深財行規〔2011〕6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深圳市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市財政委員會聯合市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深圳市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深圳市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是指市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市本級安全生產監管、培訓教育、宣傳推廣、政策引導、風險管理等項目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規模總控原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規模由市政府確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申報單位的申請,結合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按照申報項目的輕重緩急,在經費規模內,合理安排經費使用項目。
(二)統一管理原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由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部門均可在經費使用范圍內進行項目申報。
(三)事權劃分原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嚴格用于市本級事權支出,申報單位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得與部門預算重復,不得用于超過100萬元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項目管理原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實行集中采購。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四條 市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是市政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在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中承擔以下職責:
(一)審定年度項目計劃及臨時項目。
(二)審查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和驗收結論。
(三)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工作。
市安委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安委辦)。市安委辦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中承擔以下職責:
(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和要求,結合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發布年度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申報指引。
(二)受理項目申報、組織專家評審。
(三)編制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年度支出項目計劃。
(四)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及驗收。
(五)匯總計劃項目實施情況并向市安委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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