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預鉆孔埋置樁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鉆孔成孔后,應及時埋樁至施工設計高度。
②使用機械吊樁時,必須由信號工指揮。
③埋置樁間隔設置時,相鄰兩樁間的土壁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及時安設擋土板,或掛網噴射護壁混凝土。
(6)人工錘擊沉入木樁支護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作業中,應劃定作業區,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②槽壁出現裂縫或支護結構發生位移、變形等情況時,必須停止該部位的作業,對支護結構采取加固措施,經檢查驗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繼續施工。
(7)拆除支護結構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拆除前,應制訂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②拆除支護結構應和回填土緊密結合,自下而上分段、分層進行,拆除中嚴禁碰撞、損壞未拆除部分的支護結構。
③采用機械拆除沉、埋樁時必須由信號工負責指揮;作業前,應劃定作業區和設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
④拆除與回填土施工過程中,應設專人檢查,發現槽壁出現坍塌征兆或支護結構發生劈裂、位移、變形等情況必須暫停施工,待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施工。
⑤拆除的支護材料應及時集中到指定場地,分類碼放整齊。
3 土釘墻支護安全控制要求
(1)采用土釘墻支護,應遵守現行《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1999)的有關規定。
(2)土釘墻支護適用于無地下水的溝槽。當溝槽范圍內有地下水時,應在土釘墻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在砂土、虛填土、房碴土等松散土質中,嚴禁使用土釘墻支護。
(3)土釘墻施工設計中,應確認土釘抗拉承載力、土釘墻整體穩定性滿足施工各個階段施工安全的要求。
(4)土釘墻的墻面坡度不宜大于1:0.1。
(5)土釘的長度宜為開挖深度的0.5~1.2倍,間距宜為1~2m,
與水平面夾角宜為5°~20°。
(6)土釘鋼筋宜采Ⅱ、Ⅲ級鋼筋,鋼筋直徑宜為16~32mm,鉆孔直徑宜為70—120mm。 .
(7)注漿材料宜采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其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10。
(8)噴射混凝土面層宜配置鋼筋網,鋼筋直徑宜為6~10mm,間距宜為15~30mm;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20,面層厚度不宜小于8cm。
(9)坡面上下段鋼筋網搭接長度應大于30cm。
(10)土釘墻支護應隨開挖隨支護。
(11)噴射混凝土和注漿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禁止裸露身體作業。
(12)土釘宜在噴射混凝土終凝3h后進行施工,土釘類型、間距、長度和排列方式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規定。
(13)鉆孔完成后應及時注漿,并遵守下列規定:
①注漿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壓力等,必須根據土質情況、施工工藝、設計要求,通過試驗確定。漿液材料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②注漿機械操作工和漿液配制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③作業和試驗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嚴禁裸露身體作業。
④注漿初始壓力不得大于0.1MPa。注漿應分級、逐步升壓至控制壓力。填充注漿壓力宜控制在0.1~0.3MPa。
⑤作業中注漿罐內應保持一定數量的漿液,防止放空后漿液噴出傷人。
⑥作業中遺灑的漿液和刷洗機具、器皿的廢液,應及時清理,妥善處置。
⑦漿液原材料中有強酸、強堿等材料時,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內,設專人管理,建立領發料制度,且余料必須及時退回。
⑧使用灰漿泵作業前應安全閥已調到預定安全壓力。
(14)土釘墻的土釘注漿和噴射混凝土層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
(15)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應隱蔽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16)遇有不穩定的土體,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采取防塌措施;
(17)施工中應隨時觀測土體狀況,發現墻體裂縫、有坍塌征兆時,必須立即將施工人員撤出基坑、溝槽的危險區,并及時處理,確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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