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完好。
二、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600為宜,
不準墊高使用,在較滑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時,要有防滑措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入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對拉繩必須牢固,不準使用釘子釘成的梯子。
三、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兩線帶地或三線帶地插座,或者將外殼接地線單獨接到地干線上,以防接觸不良時引起外殼帶電。用軟電纜連接移動設備時,專供接零保護的導線上不許有工作電流通過。
四、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在高壓設備附近使用噴燈時,火焰與帶電部分的距離,電壓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不得在靠近帶電導線、帶電設備、變壓器、油開關及堆放易燃物的地方點燃噴燈。
五、用大錘砸打地極時,要注意飛錘,扶地極者要在側面,嚴禁站在正面。
六、進入高空作業現場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時必須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高處工作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要用繩子傳遞,地面應有人監護。
七、有六級以上大風、雷電等情況下嚴禁登桿作業及倒閘操作。
八、登桿工作前必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數人同登一桿時,先登桿者不得先工作,以防落物傷人,應等各人選擇好自己的位置后,才能工作。
九、高壓設備(10千伏及以下)工作人員工作活動范圍小于0.35米的距離,必須停電。距離大于O.35米但小
于O.7米的設備,必須在距帶電部分不小于0.35米處裝置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員的正面或一側。
十、在停電線路上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在工作現場逐相檢查驗電并掛接地線。檢查時應截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護。
十一、電器或線路拆除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十二、放線、撤線與緊線工作都應設專人指揮。緊線時應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拖掛,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角內側。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桿根,如不適用時,應加設臨時拉線加固。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線的辦法松線。
十三、在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道路等處放、撤線時,必須先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搭設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設人看守等。
十四、桿上工作完畢后,應使用腳扣或升降板等下桿,嚴禁甩掉腳扣,從拉線繩上或抱桿快速溜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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