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2.消防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即“五同時”。
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人為本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車間)員工的消防教育與消防檢查工作,部門(車間)員工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應當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或消防演習。
2.各部門(車間)每月應組織一次消防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消防“三懂三會”教育(懂本部門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期火災)。
3.新員工、臨時工等入廠后,各部門(車間)應及時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三.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通道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證道路暢通,確保消防器材的方便取用,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應及時到庫房辦理交舊領新。
3.備品備件庫負責統計、更換、充裝等工作。
4.車間所有消防設施、標志和器材統一布局和監督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見附表。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換或挪用。
5.各部門(車間)負責所轄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每月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損壞的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由人為因素造成破壞的,及時更換或補全,并視破壞情況對當事人處以一定罰款。
6.各部門(車間)負責所轄范圍逃生圖、安全門等安全標志的維護工作,每月除塵一次,保證標志整潔,明顯。
7.電工工段負責所有應急燈的保養維護工作,每月至少除塵和檢查一次,及時維修、更換故障燈。
8.機修工段負責所有消防栓的保養維護工作,每半年檢查和試水一次,以防閘門銹蝕。
泡沫滅火系統巡檢管理規定
單位及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動火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職責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規定
消防監控中心處理事故流程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動火審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