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港作船舶作業安全,防止海損、污染及人身事故的發生,保證公司港作船舶的安全環境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船舶建造港作船舶安全管理。
3船舶拖輪駕駛員
3.1駕駛員(船長)接到任務后,應向全體船員交待和布置任務,做好港作準備工作。凡多艘船舶共同作業,要開會研究港作中的有關問題和聯絡信號,統一方案,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嚴禁無證駕駛。
3.2開船前應認真檢查舵機、羅經、汽笛、車鐘及信號燈等設備的靈敏可靠性。同時應檢查船與船之間,船與碼頭之間所拖拉的電纜、風管、水管、跳板、安全網是否收妥,然后查看周圍船舶停靠及外檔船只航行情況,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鳴笛解纜開船。
3.3應對被拖的船只類型、噸位、受風影響及當時的風力潮水流速有充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數,指揮要及時。同時要隨時與被拖船只的有關人員取得密切聯系,以便應急準備。
3.4進出塢工作時,除與被拖船只加強聯系外,還必須與船塢密切聯系和配合。
3.5港作時,駕駛室內不準進入無關人員。駕駛員必須集中思想,加強嘹望,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如遇交會船要主動鳴笛和避讓,嚴禁搶道。
3.6夜間作業時,應保證信號燈處于良好情況。
3.7停靠碼頭,應注意停靠的泊位是否適當和漲落水位情況。
4船舶輪機人員
4.1主、輔機啟動前,首先要檢查盤車梗及主、輔機上的工具等物件是否拿掉,并要認真檢查各閥件、管道、壓力表、油位等情況,確認一切正常才能啟動。
4.2主、輔機啟動后,必須檢查各泵的運轉情況,各輔機必須保持其正常運行。各泵運轉時,一旦發現水、油、氣滲漏現象,應及時通知駕駛員(船長)決定是否停止主、輔機后,安排相關人員進行排除。
4.3船舶作業時,主機的啟動、停車、前進、倒退、車速,必須服從駕駛室傳令進行操作,并及時回令。
4.4下班時,必須關閉海水進出閥,按規定切斷電源,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5寒冬季節,還應根據有關規定,將停航的船舶主輔機內的存水放光,以防凍裂。
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民航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通勤車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員工通勤車安全制度
通勤車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經營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分管交通(車輛)安全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廠內運輸物資車輛臨時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某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