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 ?規范廠區內車輛有序停放,保障廠內交通和人員的安全。?
??????? 2?適用范圍?
???????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車間、外包隊及外來車輛和人員。?
??????? 3?職責?
??????? 3.1?各部門、車間、外包隊負責教育所屬員工嚴格遵守本規定。?
??????? 3.2?基建科負責廠區道路狀況維持和規劃以及地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工作。?
??????? 3.3?設備動力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狀況,負責廠內機動車輛的年檢上報和組織工作。?
??????? 3.4?總務部負責設置停車位置和標志,對停車場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 3.5?保衛科負責人員入廠安全檢查。?
??????? 3.6?安全監督部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工作。?
??????? 4?內容?
??????? 4.1?對駕駛員安全要求?
??????? 4.1.1?可行駛廠外的汽車的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持有駕駛證者方可獨立駕駛車輛。?
??????? 4.1.2?限于廠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市級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廠內機動車輛駕駛證,并持該證到安全監督部換發胸卡后方可駕駛車輛。?
??????? 4.1.3?汽車吊駕駛員除取得車輛行駛駕駛證,還應取得起重機司機操作證。?
??????? 4.1.4?駕駛員應年滿18周歲,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色盲、耳聾等職業禁忌癥者不允許駕駛車輛。?
??????? 4.1.5?駕駛員每年應進行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駕駛。?
??????? 4.1.6?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車輛,不允許駕駛與駕駛證不符的車輛。?
??????? 4.1.7?嚴禁將車輛交與沒有駕駛證者駕駛,培訓中的駕駛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有正式的駕駛員在旁指導,否則不應單獨駕駛。?
??????? 4.1.8?駕駛員應穿好工作服,不準穿拖鞋駕駛,駕駛員離開駕駛室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好安全帽。開車時精神應集中,不準吸煙、飲食,不準與旁人閑聊或做其它有礙行車安全的活動,工作間隙不準在車內睡覺,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 4.1.9?作業現場如遇有吊裝工件作業時,駕駛員應離開駕駛室。?
??????? 4.1.10?在作業現場裝卸工件時,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檢查裝載情況,裝載牢固可靠并符合有關裝載規定方能開車。?
??????? 4.1.11?車門、車廂欄板未關好不應駕駛。?
??????? 4.1.12?駕駛員出車前應進行例行保養工作。?
??????? 4.1.13?駕駛員應按照各自車輛的安全操作規程駕駛。?
??????? 4.1.14?駕駛員應謹慎駕駛,如發生行車事故,必須保護現場,并迅速上報有關部門。?
??????? 4.2?車輛裝載安全要求?
??????? 4.2.1?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裝載。?
??????? 4.2.2?廠內行駛的機動車輛,除駕駛室額定成員外,車廂等部位一律不準載人。?
??????? 4.2.3?大型貨運汽車載物,其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載質量1000KG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其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2.5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 載質量1000KG以下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載物,其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2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特殊情況必須采取車廂掛顯著的警示標牌,車前方有人引路,貨物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等安全措施。?
??????? 4.2.4?禁止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載運,所載運的貨物必須墊穩扎牢,防止傾斜倒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扎牢固,裝載散狀、粉狀或液態貨物時,不得散落、飛揚或漏滴車外。?
??????? 4.2.5?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后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
??????? 4.2.6?裝運化工危險物品,其包裝必須牢固可靠,要按危險物品的特點和性質分類裝運,氧氣、乙炔瓶禁止同車載運,并且瓶口要朝同一方向,氧氣瓶禁止接觸油類。車上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車上應配備消防器材,需行駛出廠時,必須按公安交通部門規定辦理手續,按指定路線、時間行駛,車上按規定掛上“危險物品”標志,夏天要采取遮陽防曬措施,車輛在途中停車休息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在鬧市區停放,并要有專人看管。?
??????? 4.2.7?電瓶車不應載運氧氣瓶、乙炔瓶、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 4.3?廠內車輛行駛安全要求?
??????? 4.3.1?所有摩托車(含輕騎)、出租車和無牌照車輛一律不準進廠。?
??????? 4.3.2?進廠車輛由保衛科根據辦公性質發紅、藍兩種顏色進廠許可證,分別代表:紅色:經常需要進廠辦公的車輛 ;藍色:臨時辦公車輛,許可證背面印有廠區駕駛安全須知。總經理辦根據需要對貴賓車輛發“貴賓通行證”。?
??????? 4.3.3?車輛在廠區主干道路、次干道路、碼頭等作業現場車輛行駛速度應視現場情況按限速標志控制安全行駛車速。進入廠門口、廠房內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人多、情況復雜處應“一慢二看三通過”。特殊專用車輛如叉車、翻斗車、拖車的運行速度,一般道路不大于10公里/小時,特別車道(如斜坡路、作業現場、碼頭吊車軌道內等)不大于5公里/小時,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不受規定車速限制。車輛進入碼頭行駛時,應遵守工程車輛優先的原則,限速行駛,行車通道不準停車。?
??????? 4.3.4?非生產車輛禁止駛入碼頭作業現場,代表政府執法部門的車輛除外,其它特殊情況,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部門的車輛需進入現場經總經辦批準并發“貴賓通行證”,事先通知安全監督部,必須落實安全措施,經檢查確認現場安全,予以放行。公司在辦公樓廣場、1區質保部樓下、船電廠房外、3區門崗設停車場。候工樓門前設臨時停車場供非生產車輛停靠。?
??????? 4.3.5?車輛在遇人行橫道上有行人時應減速讓行。?
??????? 4.3.6?汽車吊禁止在懸掛吊物狀態下行駛;作業完畢應收回吊臂, 固定好吊鉤后方可行駛。?
??????? 4.3.7?通勤客車在廠內應按指定的路線行駛,不得任意改線,進出廠門不得搶行。?
??????? 4.3.8?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
??????? 4.3.9?機動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廠房、倉庫、碼頭等處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 4.3.10?凡遇冰雪路滑和大霧天氣所有車輛一律由中遠路行駛。?
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民航機場安全管理考核實施辦法
通勤車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員工通勤車安全制度
通勤車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經營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分管交通(車輛)安全工作領導安全職責
廠內運輸物資車輛臨時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某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