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藥房收集和查詢質量信息的管理,確保對質量信息的利用。
2、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門店質量信息的收集和查詢管理工作。
4、責任:質量負責人
5、內容:
5.1門店應樹立預防為主的經營理念,建立有效地收集和查詢所經營藥品質量信息的途徑,關注來自顧客和社會各方面的藥品信息,及時處理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問題,防范和降低藥品風險和財產損失。
5.2質量信息收集和查詢包括:
5.2.1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各種藥品質量通知,例如:有關停售通知、禁止使用、淘汰的藥品及假劣藥品的通知。
5.2.2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質量信息,例如:不合格藥品、不良反應的信息及質量公告信息。
5.2.3顧客反映的有關藥品質量的信息及顧客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情況,顧客對藥品質量的投訴意見、重大質量事故、服務質量問題等。
5.2.4重大質量問題的通報。
6、根據門店經營特點,收集和查詢并健全采購、驗收、銷售以及售后服務各環節的質量信息,制訂相應的質量信息反饋程序,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將信息分類、匯總和處理,進行質量分析利用,采取避免和防范措施,并審核。
7、認真分析和研究顧客對藥品質量的反饋信息,聽取顧客對所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的評價意見。做好顧客意見的反饋和處理,及時向質管科反映。
?
?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