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事故管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對事故處理堅持原因未查清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這是要求發生事故后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教育群眾和處理責任人,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一、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
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和做好器材、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求援裝備在任何情況下都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保證救援隊伍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迅速實施救援。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按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控制危害源,監測危害狀況,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處置、消除危害造成的后果。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我省是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公安、環境保護、質檢部門。事故涉及急性職業病危害的,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還應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發生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發生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慌報或拖延不報,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和傷亡情況
2、事故簡要過程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造成危害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化學成分、主要理化性質和危害性。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
5、報告人姓名、所屬單位及聯系電話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好現場,以利于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企業負責人應對此負責。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的行為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國務院75號令規定:
1、輕傷事故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2、發生非輕傷事故(即有關人員死亡或重傷的事故)后,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現場的報告后立即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工會報告。報告內容如前述。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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