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1.6復雜井的通井劃眼應參照復雜井眼的通井劃眼方法進行。
??????? 2.6.2套銑
??????? 2.6.2.1首次下銑管應少下,先摸清井眼情況,再根據井眼情況決定下套銑管長度。
??????? 2.6.2.2銑管上下鉆臺,均應帶好護絲,下井涂好絲扣油,不得錯扣,按上扣扭矩上緊扣,代用銑管應焊好止推環。
??????? 2.6.2.3下套銑管嚴防遇阻硬壓,不得用套銑管通井劃眼(擴眼),若遇阻應慢開泵循環,沖通下不去應起出下鉆頭通井。
??????? 2.6.2.4套銑時,關鍵是套進魚頭,應謹慎操作,正確判斷,千萬不能套偏,若魚難進應減少銑管長度。
??????? 2.6.2.5套銑參數在泵壓正常的情況下,加壓3-5噸,適當排量,操作平穩,每套完半單根劃眼一次(不提出魚頭)。
??????? 2.6.2.6套銑完后應充分循環,用I擋轉動防卡銑筒。
??????? 2.6.2.7若魚卡在半空中,鉆頭不在井底,井下許可一次套完的井應采用防掉套銑結構。
??????? 2.6.3倒扣
??????? 2.6.3.1利用反扣工具倒扣:
??????? a.下井的倒扣接頭、公錐、母錐等均需詳細檢查,丈量準確。
??????? b.使用公錐、母錐倒扣要配安全接頭。
??????? c.倒扣操作應控制一次倒開,不得重復倒扣,防止倒成幾段。
??????? d.若環空堵塞,不得硬倒,應先套再倒。
??????? e.倒扣完起鉆要平穩,不能用轉盤卸扣。
??????? 3鉆具事故處理
??????? 鉆具事故指在作業中發生井下鉆具脫扣、滑扣、折斷等。
??????? 3.1發生鉆具事故后,應先對扣(不要緊扣)開泵、若能頂通或能上提即緊扣,循環活動起鉆,如卡死按卡鉆處理。
??????? 3.2發生鉆具事故,若能壓著循環則壓著循環,〈注意活動鉆具,沖走沉砂并注入稠鉆井液,若碰不著魚頭,則可注入一段稠泥漿起鉆。
??????? 3.3打撈工具應優選用卡瓦打撈筒,再選擇打撈矛最后才使用公錐和母錐。
??????? 3.4將打撈工具下到魚頂設計位置(提前0.5m),證明確實接觸魚頂,記下打撈懸重和方入。提離魚頭開泵沖洗魚頂,記錄泵壓,鉆井液循環正常即停泵打撈。
??????? 3.5若己撈住落魚不要急于起鉆,應提離井底0.5-lm猛剎車2-2次,證明確已抓牢,方可起鉆。
??????? 3.6正常使用打撈工具防止捷后卡鉆的鉆真組合。
??????? 3.6.1正常打撈
??????? a.卡瓦撈筒+開式下擊器+隨鉆震擊器+鉆鋌(3-12根)+鉆桿
??????? b.卡瓦撈筒+開式下擊器+閉式下擊器+上擊器+鉆鋌3根十加速器+鉆鋌3根
??????? 3.6.2在大井眼或大肚子內打撈。
??????? 加大引鞋(壁鉤式引鞋)+卡瓦打撈筒+彎鉆桿+Ⅰ類或Ⅱ類打撈鉆具。
??????? 3魚頂破裂打撈
??????? a.先用內引和外引磨鞋修理魚頭,使魚頂能進入卡瓦撈筒,再打撈。
??????? b.卡瓦打撈筒代內銑鞋+加長筒+a或b打撈鉆具配合。
??????? 4.井下落物處理
??????? 4.1發生井下落物,應先通井,一則使井眼暢通,二則使落物通至井底(電纜、電纜儀器繩類落物除外)中子原落井應有特殊通井措施。
??????? 4.2對于井下落物的處理采用打撈法,不僅比磨銑節省時間而且重要的是能夠獲得清潔的井底。
??????? 4.3根據井深,井下情況和落魚尺寸、形狀和數量,選擇打撈工具制定打撈方案。
??????? 4.4對于自行設計自行加工的打撈工具,應在地面進行尺寸、強度的詳細檢查,并作地面試驗,確保安全好用,繪出草圖后方可下井。
??????? 4.5所有打撈后的起鉆不得用高速、不得用轉盤卸扣。
??????? 4.6繩類落物的理:
??????? 4.6.1對于電纜和電纜帶儀器的處理使用外撈矛或內撈矛。
??????? 4.6.2電纜頭不清應借助于電測尋找電纜頭深度。
??????? 4.6.3對于電纜在套管內的打撈,可以加工接近于套管內徑的圓盤(便于下鉆但間隙值決不允許電纜通過)焊在外撈予上部。
??????? 4.6.4下鉆至預計電纜頭,減慢下放速度,若有遇阻,則轉動1-3圈起鉆,若無遇阻時下深不要超過預計電纜頭200m,起出檢查后再逐漸加深。
??????? 4.6.5對于裸眼內的打撈,不論是使用外撈矛還是內撈矛,每次的下入深度都是最重要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情況不明,每次增加下深度不超過50m,嚴禁重復打撈。
??????? 4.7桿類落物的處理:
??????? 4.7.1電測儀或測斜儀落井應使用開窗撈筒或卡瓦打撈筒。
??????? 4.7.2當打撈筒下至離魚頂3-5m應開泵循環,并記下泵壓再緩慢的接近落物,為了便于落物進入撈筒可在離開魚頭的情況下改變方向,當落魚進入打撈筒后,最好不要轉動撈具,可上下活動,但不得重壓。
??????? 4.7.3通過泵壓和懸重判斷,落物是否撈獲,捕獲后即起鉆。
??????? 4.8小件落物處理
??????? 4.8.1在硬地層使用強磁打撈器+打撈杯+鉆桿
??????? 4.8.2在軟地層使用
??????? a.反循環打撈籃+打撈杯+鉆桿。
??????? b.反循環磁性打撈器+打撈杯十鉆桿。
??????? c.一把抓+鉆鋌1-3根+鉆桿。
??????? 4.8.3反循環磁鐵打撈器
??????? 4.8.3.1根據井下情況和落物形狀選用平底磨鞋,撥鞋或銑鞋的打撈器。
??????? 4.8.3.2將打撈器下至井底離落物l-2m開泵循環泥漿,等井底徹底循環干凈后,上提鉆柱,卸掉方鉆桿投入鋼球,再接上方鉆桿下放鉆柱使打撈器距井底0.5m以允許最大排量循環約10分鐘,根據不同類型引鞋采用不同方法打撈。
??????? 4.8.4磨銑
??????? 4.8.4.1磨銑桿類應先壓后磨,磨銑應加一定壓力,轉盤轉速不能太快,應時刻注意轉盤負荷和泵壓變化,磨井底碎屑時應3O分鐘提起劃眼一次。
??????? 4.8.4.2磨銑鉆具組合應為
??????? a.磨鞋+打撈杯+鉆鋌1-6根+鉆桿。
??????? b.磨鞋撈杯+鉆鋌1-6根+鉆桿。
???????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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