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監理單位在施工監理中的安全控制職責作出了規定, 并以法規的形式提了出來,是對以往法規、規范及合同關于監理單位職責規定的進一步延伸。相比而言,監理單位的責任更重了。在這種環境下,研究監理機構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方法,對監理單位規避法規所規定的安全風險,提高工程監理水平、保護自身利益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試根據該法規的要求對監理機構現場安全控制方法進行初步的探討。
????? 一、條例對監理單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 按照該條例,監理單位的安全控制責任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第14條):
????? (1)??? 保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標準要求;
????? (2)???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 (3)???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時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 (4)??? 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進行監理。
????? 條例第26條規定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包括:基坑支護 <http://wiki.zhulong.com/baike/detail.asp?t=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 <http://wiki.zhulong.com/baike/detail.asp?t=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 條例第57條規定了監理單位在違背上述職責時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承擔賠償責任及追究監理人員個人的刑事責任等。條例第14條還明確規定,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 二、新法規環境下監理單位的安全控制探討
????? 對監理機構而言,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與質量控制類似,要真正做好所需花費的精力是巨大的,但由于監理費用及現場監理設施、監理人員的數量、經驗、經歷等限制,安全控制工作也只能做到一定深度,但為了規避法律責任,監理機構的安全控制工作只能也必須在現實條件與法規之間尋求某種平衡。
????? (一)、關于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控制
????? 條例要求監理單位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這包括如下問題:
????? (1)??? 審核的內容控制:
????? 條例明確規定為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據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監理人員僅需審核有關的強制性標準在該安全措施或專項方案中是否得到了體現,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經濟性、完整性等進行全面審核。為方便監理人員的審核工作,監理單位應為現場監理機構配備有關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以方便查閱。還應看到,一些操作說明性的強制性條文是很容易審核的,但有些原則性的條文如“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GB50204--2002第4.1.1條)等,其審核則比較困難,盡管條例要求施工單位在報送時附安全驗算結果,但實際上,因該驗算涉及很專業的設計及計算,對一些大型或復雜的結構,在施工現場,監理工程師通常不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或計算等條件,這給審核帶來困難。
????? (2)??? 監理單位內部的審核程序控制
????? 條例第57條規定的相關責任都是對監理單位(監理公司而不是監理機構)而言的;條例第14條也明確規定,安全技術方案的審核人是“監理單位”。而且在通常意義上,監理單位應該指監理公司;若照此理解,為審核施工方案,監理公司應建立專門的審核機構,負責公司所有監理現場施工方案的審核工作。當然,對一些相對簡單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也可以委托給現場監理機構審核,但必須有相應的書面委托或內部規定;為避免監理單位內部的責任糾紛,總監理工程師應遵守這些規定。
????? 這里還涉及一個與現行監理規范的協調問題?,F行規范(GB50319--2000)要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專業范圍內施工方案的審核,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第3.2.5條),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審核工作,并最后簽認(第3.2.2條及5.2.3條)。很明顯,規范與條例之間存在著某些不一致。事實上,目前大多數監理單位都是按規范執行的: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核其所在工程的施工方案,而不區分工程及方案的復雜程度。但這樣做,就內部責任而言,總監理工程師面臨著極大的風險--現場條件限制了現場監理機構的審核能力。而就監理公司而言,其風險是潛在的,因為條例規定的各種處罰最終也都將落在監理公司頭上。
????? 因為施工方案審核是監理單位內部的事,監理公司完全可以通過內部文件的形式對審核的程序及權限作出規定,如要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由總監理工程師寫出初審報告,報公司技術部門終審,通過后再由總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簽發審核意見。這樣既滿足了條例規定,又符合規范要求,同時還減少了監理單位所面臨的風險。
???? (3)? 涉及施工單位時的審核程序控制
????? 條例第26條要求,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指建筑施工企業,不是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簽字,《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06--2001)第4.3.16條也規定,應由項目經理簽字并報企業主管領導人審批;作為總監理工程師,應當了解這些規定。為了減少監理單位審核的工作量,同時也督促施工單位認真編寫施工方案,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單位完成內部審批,并附有明確審批意見的條件下才接受施工方報送的施工方案。否則,監理方屢次的修改意見既增大了自己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使自己變成潛在的施工方案編寫人,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能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中五區段煤倉澆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滑坡段土石方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
移動模架操作規程及安全措施
貨物/物料堆高相關規范要求是多少
橋梁施工安全環保保證措施
大模板、樓板等構件安裝作業的安全防護
監理質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土建部分
壓力管道冬季施工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