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割是利用氧和乙炔或丙烷燃燒產生的高溫,使金屬熔化,并以高壓氧氣流吹掉熔化的金屬,實現金屬斷開的一種切割方法。氣焊與氣割的主要物質是乙炔和氧氣,但它們又是最容易發生事故的兩種危險氣體,務必引起高度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
1.乙炔在下列情況下均能發生爆炸:
1)當氣體溫度為580℃,壓力為1.5公斤/厘米2時,乙炔就會自行分解爆炸。
2)按體積計算,乙炔含量達2.8~93%與氧混合時,乙炔含量達2.5~82%與空氣混合時,遇火均能發生爆炸。
3)乙炔與純銅、銀等金屬或鹽類接觸,能生成乙炔銅(Cu2C2)、乙炔(Ag2C2)等爆炸性物質,受沖擊或溫度達到100~120℃時就會發生爆炸。
2.防爆措施:
1)由于乙炔與氧氣或空氣混合后能形成爆炸性氣體,因此乙炔設備、管件、管道必須嚴密無泄漏。
2)在能散發乙炔氣的場所,必須嚴禁煙火和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
3)禁止在離乙炔設備1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吸煙或燃燒物件。
4)禁止使用含銅量超過70%的材料制造乙炔設備的附件。和乙炔接觸的器具,含銅量也應低于70%的防止產生乙炔銅爆炸物質。
3.使用回火防止器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每一個回火防止器只能一個焊炬或割炬。
(2)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應經常保持規定的水位,過低起不到保險作用,過高了乙炔通過量不足,能力小,且使乙炔氣帶水。干式回火防止器要保持安全膜片完好無損。
(3)在寒冬季節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應在水中加少量食鹽防凍。若發生凍結,嚴禁火燒,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化凍。
(4)回火防止器的工作壓力應與乙炔發生器的工作壓力相適應。
(5)嚴禁使用漏氣的回火防止器。
(6)回火防止器必須垂直放置,否則會影響其防止回火的作用。
(7)當多人合用一個乙炔發生器時,除應裝一個總的回火防止器外,還應在每個工作崗位上裝置回火防止器。
(8)當發生回火時,回火防止器卸壓膜被沖破,火焰在燃燒時,可避開火焰方向,將乙炔發生器連接回火防止器的軟管拔下,火焰即可熄滅。
4.焊割作業的“十不焊割”
(1)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器未經徹底清洗。
(2)作業區可燃物,爆炸物未經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3)帶壓、帶電設備未經卸壓和斷電。
(4)工件上有毒零部件未拆除。
(5)高處建筑物上未采取防倒塌、墜落等安全措施。
(6)雨天搶修無安全絕緣措施。
(7)物件性質不明。
(8)廢鋼切割件未做到單層鋪開。
(9)危險區域焊割無人監護。
(10)焊接、切割設備發生故障。
如果有以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排除危險,并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