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驚聞某央企上市公司在能源管理(主管1年后退休)、消防管理等原屬于集團管理的業務下放的情況下居然以“三定”為名將僅有的8名從事安全管理人員減至6人!據悉,這種業務增加、人員減少的狀況在一些工礦企業普遍存在。
本來,企業減員增效、打造高效職能部門本無可厚非,關鍵是定崗定編的策劃是否合理。常言道:有多少人干多少事。這在其他行業中或許說得過去,但對于安全確實萬萬不能的。
因為:所謂的“三定”是人資部門根據集團領導的要求“拍腦袋”拍出來的,之前即沒有與部門協商,也沒有認真去學習和體會體系文件,可以說連部門職能都沒搞清楚,理由響當當:“安全不就是管控嗎,要那么多人干啥?”滿口的“多控少管”,殊不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職責中按業務又可分為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能源、消防等多個大方面的工作。
事實上,就質量與安全相比,國家見諸于質量的文件規定相比安全環保可謂是少之又少,畢竟市場經濟條件下其最終結果是由顧客決定的,但安全和環保體系則不同,雖說是企業自身決定和要求的,但上有安全生產監度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局、職業病防治所等主管部門,下有分支工作有(僅以安全為例):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實施情況督查、標準化班組建設、設備設施標準化、危險源辨識、隱患排查、體系運維、特殊作業人員(起重、叉車、電焊、電工、電梯操作與壓力容器等)與新員工三級教育培訓、公司安全例會與安全環保績效考核、風險防控體系、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等等業務,
由此可見,對企業而言,絕對不會比生產、銷售、質量、技術、計量等的專職人員更多,合同可以少、產量可以降、質量損失可以上百萬元,但安全無小事,是一等一的大事,畢竟世上“人是第一可寶貴的”(毛澤東語),決不可出現任何人身傷亡事故。
關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2010年安監總局169號文就有“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企業不少于從業人員3‰、其他企業不少于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2010年11月3日安監總局186號文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第三條明確規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
按比例折算,企業應不少于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5000人規模的工礦企業為例應在100人以上。然而,實際上,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基本做到了,但凡滿足2%要求的企業并不多見。
執行力理論這樣告訴我們,員工與企業永遠是結果與價值交換關系,畢竟結果是用多、快、好、省和安全五維來衡量的,加班、流汗甚至流血等苦勞絕不是結果,只有對企業有用的功勞才是結果,結果越值錢越會給企業帶來效益,也即用顧客滿意的成果交換成果的價值,而非使用欺騙、撒謊等手段。
高效團隊理論有這樣的說法,通過溝通,了解顧客需求,滿足顧客需求。其實,就安全而言,不用了解就知道顧客(員工)的需求,那就是在工作中不受傷害,安全管理人員平日所做的一切無疑不是如此,但由于其結果對企業的影響很難體現(不像銷售、技術等成果體現),不是用效益能來衡量的(除非出現傷害),或者說安全員一輩子成就不可能超過目標。也正是由此,安全員的效果體現不出來,所以,歷來不受重視。
在安全一票否決的大安全機制下,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身后有無數雙挑剔的眼睛盯著”,無疑,當安全事故發生之后,批評、職責、甚至處罰接踵而至,幾乎所有安全線上的人無一幸免。
----畢竟“以無私成就有私”意思是先舍后得(老子語)是一種崇高的境界,當企業其他專業人員拿著豐厚的獎勵時,可曾想過安全人員的內心感受?
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不只是努力,而是要盡心盡責,就是一個合格、稱職甚至優職的安全員,而非是在“影響消除與品牌提升”方面盡責。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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